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115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浙大站,之后线路沿浙大路→玉古路→学院路→莫干山路→杭行路→港虹西路敷设,终止于新兴路站,线路总长度15.260km,设置站点12座,全部为地下线,最大站间距2002.074m,最小站间距782.428m,平均站间距1387.273m。与地铁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8号线(远期)、14号线(远期)等6条线路形成换乘。全线设置仁和车辆段1座,接轨于新兴路站,功能定位为大架修段。车辆采用6辆编组A型车,接触网供电,DC1500V。,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0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仁和车辆段轨道工程车类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设备招标范围为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仁和车辆段轨道工程车类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内燃调机(功率≥450kw)2台、蓄电池轨道车(功率≥400kw)2台、轨道检测车1辆、接触网放线车1台、接触网维修作业车1台(功率≥216KW)接触网维修平台车1台、平板车4辆、液压随车吊2台及相关备品备件等;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结算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图纸的提交和结算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4171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本条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含有以下二种车辆之一的供货业绩:1)发动机额定功率≧450KW 的内燃调机(或内燃机车);2)轨道检测车;(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04月0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04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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