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就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126201902000369)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已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行审字〔2019〕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通过商河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商河县人民政府授权商河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人)为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由商河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5日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为新建项目。 2.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位于商河县孙集镇杨八士村和十里坞村正南,与县城距离约5公里。建设500吨垃圾焚烧线及其配套主体工程(生活垃圾接收及储运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固化飞灰填埋区等)、辅助工程(空压机房、除盐水制备车间、石灰浆制备间、消石灰及活性炭喷射系统、飞灰稳定固化及养护车间等)、公用工程(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等)、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6011万元。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用BOT模式运作本项目,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使得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运营回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5%,其中政府方出资20%,社会资本出资80%。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公司),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4.2财务要求 2016至2018年度(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业绩要求 申请人至少具备一个由其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机械炉排炉工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业绩或特许经营项目业绩,并符合以下要求: PPP项目业绩是指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查询,公开项目信息的项目。 4.4信誉要求 4.4.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或已过执行期限的(仅适用于境内申请人)。 4.5其他要求 4.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3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4.3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4.1条、4.2条、4.4条、4.5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19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2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济南市商河县文景花苑1号楼(商中路与鑫源路交叉口西30米路南)。 6.3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017/site/)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现场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谢绝邮寄。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如法定代表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注:(1)境外申请人须提供与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书; (2)境外申请人应由与法定代表人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人员完成相关签字事宜; (3)营业执照或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仅限联合体提供)。 6.4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10时00分。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本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说明 本项目应当采购本国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商河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机电设备招标采购https://www.jdsbzb.com 10.2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机电设备招标采购https://www.jdsbzb.com |
发布人:济南市商河县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17时11分35秒 |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09/xqxMMW4B4fTbanizZGQ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