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 标的简况
- 转让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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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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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废旧物资 名称 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报废处置所涉及其名下4台内燃机车 规格型号 详见标的清单 计量单位 台 数量 4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待处置的4台内燃机车,目前处于报废状态,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清单。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 惠州市下埔南三街九号 法定代表人 彭光磊 注册资本 5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2708011X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铁公司拟报废拆解4台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资产的批复 批准文号 惠市交司〔2025〕436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00058530645G 批准日期 2025-12-31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4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金额含增值税,本次转让项目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2.标的处于报废状态,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受让方需按《关于规范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报废拆解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5〕10号)文件要求,并接受转让方专人监督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拆解,拆解完成后经转让方完成报废手续后回收残值。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瑕疵等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标的资产的移交以实际的现场清点和受让方确认为准,品质、数量等如有偏差,成交金额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补偿或赔偿。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自行了解机车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即视为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4.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可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踏勘预约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李晓东,机电设备招标采购https://www.jdsbzb.com。意向受让方需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5.转让标的再生利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如发生相关问题,所有责任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6.成为本次资产转让的最终受让方后,需自行或联合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风机设备的拆除、清运等工作。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7.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被扣押或不被允许搬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资产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免除。9.《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受让方须在获得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同意拆解后3日内进场开始拆解作业工作,并在30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解及运输工作。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 (2025 )第2-1493号)、《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挂牌文件。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33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6GD0000427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14.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后附标的清单.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56-299271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zhouying@huafaih.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zhaeec.com/;https://www.gdua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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