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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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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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挖掘机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路****号 |
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 |
龙岩市巨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路****号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改建。本次拟在现有总装调试车间内新增2条表面处理生产线,其中1条酸洗磷化电泳生产线、1条喷粉生产线,主要对挖掘机驾驶室和油箱进行表面处理。供热工程新增1台5t/h的天然气锅炉和2个天然气热风炉,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表面处理1.5万吨钣金件。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厂区排水系统。新增酸性废水单独收集经过预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倒槽废液(高浓度有机废液)单独收集后分批次与其他水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排水、废气处理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综合废水***网,进入龙岩市南翼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网。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脱脂、酸洗、磷化等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电泳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热风炉燃烧废气分别收集后一起经过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粉生产线腻子打磨和吹灰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喷粉粉尘采用旋风分离+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腻子烘干、粉末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热风炉燃烧废气分别收集后一起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天然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各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数量应按报告表要求规范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粉尘、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纯水制备过程产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RO膜、生化污泥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脱脂浮油、酸洗槽渣、磷化槽渣、电泳槽渣、UF废超滤膜、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物化污泥应进行危废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处置,在未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七)总控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0.76t/a、NH3-N排放量0.076t/a,废气SO2排放量1.064t/a、NOx排放量2.829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945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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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0389/FZxqvqABMqitpwL5_3p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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