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温室气体清单更新及编制项目及生态监管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9440
项目名称: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温室气体清单更新及编制项目及生态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40000.00
最高限价(元):49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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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项目
服务内容:
承担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全面核查及数据质量管理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发电等八大重点行业年度排放报告核查;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排放报告预审、2026年质控计划审核、2026年月度信息存证审核、核查数据质量提升审核等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形成经严格质量控制的碳排放数据,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服务要求:
一是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全面核查。重点审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逻辑科学性、活动数据来源准确性及排放因子的合规性,并形成详实的核查报告和审核意见。
1.文件材料评审。对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核算数据、质量控制和文件存档、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执行等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进行评价。
2.现场工况核查。根据事先与被核查单位沟通的核查计划、规范的核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查阅碳排放相关的原始文件和信息、走访排放报告编制负责人和各部门相关人员、查看现场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运行、多数据源进行校验比对,核算排放量计算和配额分配相关数据等。
3.不符合项建议提出与整改。核查组在完成现场核查后,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中未取得有效证据、不符合核算指南要求以及未按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执行等情况开具不符合项,并要求重点排放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平台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碳排放数据退回,对企业修改和完善后提交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再次审核。
4.核查报告编制。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及各行业核算指南及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报告,结合汇总文件评审、现场核查、不符合项等相关情况,出具《核查报告》,同时附件包括《不符合清单》《核查结果数据表》等核查文件,并将相关文件提交技术评审。
5.专家交流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全面审阅核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重点评估核算方法是否符合行业指南要求,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可靠,排放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不确定性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核查程序是否规范,包括核查边界是否全面覆盖企业排放源、抽样方法是否具有代表性核查流程是否完整、异常数据处理是否得当、不符合项描述是否准确客观等。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最终确保核查结论客观公正,符合国家碳市场管理要求。
二是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排放报告预审、2026年质控计划审核、2026年月度信息存证审核、核查数据质量提升审核等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全链条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管控数据质量风险,形成经严格质量控制的碳排放数据。
1.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排放报告预审。对照全国碳市场分行业核算方法与报告编制指南,对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前置合规预审,重点审核核算边界覆盖完整性、核算方法适用准确性、排放因子选取合规性。对预审发现的问题反馈重点排放单位进行补充修正,提前化解数据质量隐患,为后续核查工作夯实基础。
2.重点排放单位2026年质控计划审核。对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2026年度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开展系统性审核,重点审核质控计划是否覆盖燃料监测、生产统计、排放核算、台账管理、内部质控等全流程环节,关键参数监测频次、质量管控措施、内部审核机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计划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督促企业优化调整,确保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嵌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3.重点排放单位2026年月度信息存证审核。严格落实国家碳排放关键参数月度信息化存证要求,按月对重点排放单位上报的燃料消耗量、燃料元素碳含量、生产运行数据等核心参数开展审核校验,交叉比对数据逻辑一致性、原始凭证完整性。对数据异常、凭证缺失的第一时间督促企业核实修正,实现“以月保年”的管控目标,持续筑牢年度排放数据质量根基。
4.核查数据质量提升审核。围绕核查数据开展全流程质量管控与优化提升,按行业核算复杂度实施分类管控:民航行业执行高标准深度质量管控,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其他行业执行标准化质量管控。质量校验。组建不少于2人的核查质量评估组,设组长1名,配备具备对应行业核查经验的专业人员。在收到核查机构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成果等文件后,及时基于规范、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核查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提出优化建议,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一家企业的核查结论进行评分形成核查工作评估意见表,其中包含对核查结论中描述的流程、核算方法及其他相关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指南要求的评价,并将各家企业复查意见汇总上报相关部门。现场核验清单制定。基于质量校验结果,梳理数据异常及质量存疑的企业清单,形成现场核验计划。优先覆盖纳入交易的四大行业(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综合考量企业排放体量、区域分布、核查组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核验范围;对核查数据存在严重偏差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核查核实并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校验后的质量整改。对未纳入现场核验的企业,逐家反馈书面质量评价意见,指导核查组优化核查流程、修正核算结论、完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审核报告,填写《***企业碳排放核查数据质量整改确认表》,经双方确认后形成最终核查成果文件;若核查组对评价意见有异议,可在确认表中说明情况,经核实后调整质量评价结果。现场质量核验。提前与企业对接核验行程,制定核验工作方案,明确核验目的、依据、范围、人员组成及日程安排,告知企业配合事项。现场通过资料查阅、点位勘查、岗位访谈等方式,验证原始数据真实性、排放边界有效性、排放源识别准确性、监测计划完整性,全面排查数据质量风险。现场核验后的质量优化。根据现场核验结论,指导核查组全面优化核查成果文件,补全数据支撑依据、修正偏差内容,填写《***企业碳排放核查数据质量整改确认表》,全部确认无误后形成最终核查成果,***平台的数据质量状态更新。
质量管控组需在核查组提交核查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质量把关,及时反馈质量评价结论,确保核查成果无重大数据质量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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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温室气体清单更新及编制项目
服务内容:
围绕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按照排放源摸底、现场调研、数据采集、分源核算、不确定性分析、质量控制和保证、清单成果编制的工作流程,对CO?、CH?、N?O、HFCs、PFCs、SF?、NF?七种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情况进行核算,形成五个分领域的清单报告和总报告。
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点
(一)关键类别分析
结合本省历史清单成果,在明确排放源与吸收汇类别划分基础上,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关键类别分析,识别对清单排放总量、趋势及不确定度影响重大的核心源汇类别,优先保障重点类别数据质量与核算精度。
(二)分领域核算实施
数据采集:按优先级获取活动水平数据,优先采用国家及本省官方统计数据(统计年鉴、行业年报、部门报表等),辅以重点企业报告、行业协会数据及公开文献资料;排放因子优先采用本地化实测/调研参数,无本地化数据的采用指南规定的缺省值,所有数据均需留存来源说明并归档。
排放核算: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学,逐源逐项核算各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各吸收汇清除量,逐级汇总形成分领域、分气体的排放与吸收数据。
(三)不确定性分析
针对各排放源、吸收汇的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开展不确定度评估,采用误差传递法计算总清单不确定度,识别不确定度主要来源,提出后续清单质量改进方向。
二、质量控制
(一)内部质量控制
编制单位开展全流程自查,重点核查核算方法符合要求、数据来源清晰可追溯、参数取值口径统一、报告格式规范完整、归档资料齐全。
(二)外部质量保证
聘请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同行专家开展独立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三)后期质量维护
在提交清单成果后,应根据编制年度基础数据更新情况,秉持不断优化数据质量的目的,动态更新清单成果材料。
三、项目成果
分领域清单报告和总报告,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5本分领域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和《辽宁省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
四、完成时间
项目于2026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清单编制、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交成果;具体节点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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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重要生态空间生态问题线索双月遥感监测项目
一、工作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切实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生态环境问题,依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试行)》(环办生态函[2025]202号)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与省级环境管理部门协同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双月遥感监测工作。
本项目开展双月遥感监测工作,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接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全省卫星遥感原始数据以及地表变化图斑后,首先对卫星遥感原始数据进行校正、融合等处理。监测月份的卫星影像数据处理完成后,叠加基准影像底图和对应月份的疑似生态问题图斑进行人工目视对比复核,确定是否产生地物变化。排除因影像质量、山体阴影、植被或作物自然消亡、几何配准问题等伪图斑,筛选出位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范围内的疑似生态问题图斑,并逐一填写相关图斑属性信息,形成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矢量数据。截取疑似问题图斑对应的基准影像和监测影像的卫星影像截图。编制疑似生态问题遥感监测报告。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平台进行上报。
为提升全国生态问题线索遥感变化检测精度,提高大模型识别准确度,建立央地协同共建全国生态遥感监测人为活动样本库机制。根据《央地协同共建全国生态遥感监测人为活动样本库试点工作方案》,****中心开展样本库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生态样本的制作与上报,具体工作是基于双****中心提供的其他数据和产品,筛选符合样本制作要求的矢量成果,确定样本类型属性,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修编整理和质量检查后,通****中心。
二、技术要求
(一)卫星遥感原始数据处理
对卫星遥感原始数据进行辐射校正、大气校正、几何校正、融合、配准等处理,生成真彩色、8bit的全省监测月份影像数据底图。
(二)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矢量数据
基于国家推送的“地表变化图斑”及“国家级保护地边界矢量”,按照生态问题线索识别规则筛选生态问题线索,逐一填写必要的图斑属性信息,形成生态问题线索矢量数据,根据卫星影像对边界有偏移或误差的图斑进行图形编辑,最后进行拓扑检查,形成最终矢量成果。
(三)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影像截图
所有疑似生态问题图斑都要配套基准时相与监测时相遥感影像截图,以支撑后续实地核实工作。
(四)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监测报告
生态问题线索遥感监测报告主要包括遥感监测结果和生态问题线索分布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共发现疑似生态问题线索XX处,总面积XX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地内XX处,面积XX公顷。疑似生态问题线索分布情况,疑似图斑类型分布情况等。
(五)样本制作
1、样本矢量筛选
基于地表变化图斑筛选生态遥感监测人为活动变化图斑。具体要求如下:
(1)尽可能均匀覆盖全部类型。
(2)最小上图面积为 100 平方米。
2、属性填写
填写生态遥感监测人为活动变化图斑的属性信息。分别在监测时相疑似问题类型名称、基准时相中填写监测期一级或二级类型名称、基准期一级或二级类型名称。
监测时相疑似问题类型名称、基准时相填写要求如下:
(1)一级、二级类型名称选填一个;
(2)二级类型明显的,必须填写二级类型,包含但不限于盐田、风电设施、光伏设施、油气设施、机场、港口/码头、公路、水田、旱地、水利设施等。
3、边界修整
依据生态遥感监测人为活动变化图斑在影像上的实际变化范围进行矢量边界修整。要求图斑边界圆滑,无接边、拓扑错误。
4、质量检查
开展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错采变化图斑的面积之和应不高于全部变化图斑总面积的 5%;
(2)错赋变化图斑属性的数量之和应不高于全部变化图斑总数量的 5%。
三、工作成果
(一)双月遥感监测成果
***平台的成果主要包括: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矢量数据、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影像截图、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监测报告。
***平台数据具体要求:
1、压缩包格式必须为zip
2、压缩包中文件(夹)命名必须加“01_、02_、03_”前缀用于
系统解析,即:
“01_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矢量数据”;
“02_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监测报告”;
“03_疑似生态问题线索遥感影像截图”。
(二)样本库建设成果
每轮次上报成果主要包括:以遥感双月监测轮次为单位,制作成果影像和矢量。具体要求如下:
1、样本制作成果影像是利用影像裁切工具,****中心裁切对应真彩色影像一定范围得到的一系列影像对,命名为“(原影像名称)_图斑编码.tif”。
2、样本制作成果矢量命名为“2026年1-2月xxx省样本制作成果.shp”。
3、样本制作成果影像与矢量打包成命名为“2026年1-2月xxx 省样本制作成果.zip”压缩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街****号****中心第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本项目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路****号甲
联系方式:李女士024-****8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0999-8004
邮箱地址:so****@****.****.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巧柔、陈柳、史颖、高永博
电 话:024-****0999-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