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北京区域琉水环保-二线窑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9-22 15:22:43
北京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BJQY-XJ-2026-0977
采购单位:北京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8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8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28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28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供应商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将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BJQY-XJ-2026-0977)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BJQY-XJ-2026-0977)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二线窑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 | 专业施工 | 1.000 | 项 | 承兑或电汇 | 琉水环保 | 技术联系人:闫猛 电 话:151****6035 |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琉璃河(地区)****街****号(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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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二线窑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 2.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平台(网址:www.****.com) 3.联系方式 3.1 需求单位: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2 地 址:北京****街****号 3.3 邮 编:102403 3.4 联 系 人:索志封 电 话:136****8603 技术联系人:闫猛 电 话:151****6035 (注:***平台注册的单位电话咨询,且在工作时间内。) 二 报价须知 以下说明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否则造成损失及责任自负。 1、资格及条件 (1)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 (3)企业营业范围及资质符合所报价项目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5)请供应商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将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要求 (1)严格***平台流程报价。 (2)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报价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仔细阅读填报!并将书面报价文件(附件一:报价单)***平台,并以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清单视同此次报价无效。 3、答疑及询价文件的修改 如对本次询价文件存在疑问,请按上文联系方式咨询。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报价方对询价文件无异议。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均视为无效 4.1、***平台所需资料的。 4.2、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有效授权、资质不符及报价文件不全。 4.3、以他人名义报价、串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4.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其他 5.1、中标服务单位在合作中,若出现以下现象的一项时,询价方有权取消或永久取消其中标单位咨询服务资格。 5.1.1、合同期间中标方被吊销资质认证证书。 5.1.2、阶段性工作不能满足询价单位要求的。 5.1.3、多次对我公司的合理要求不予响应。 5.2、我公司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取消询价和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并且无须对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6、询价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且若中标后不能按报价资料中所承诺条款来执行,或做出违反法律及商业道德的行为时,询价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追偿损失的权利。 三 询价范围、内容及报价: 1.施工内容:二线窑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 超低浓度烟尘监测仪1台、烟气流量/温度/压力三合一连续监测仪1台、湿度分析仪1台,环保数据采集仪1台,辅助设备UPS电源、空压机、排水装置给1台。 环保验收备案: 做设备72小时调试,第三方检测和专家验收; 手工检测:由于每个排口环保局只给一张SIM卡上传监测数据,***网数据,需要把原设备SIM卡安装在新设备上,在新设备验收期间需要进行每6小时手工检测***平台,预计验收期40天,如遇不可控原因可能会延期增加检测费。 2.施工明细: (1)需将二线窑头监测点位设备监测数据专线接入二线窑尾监测站房,环保数据采集传输仪统一安装布置于二线窑尾监测站房指定位置。本项目所有通信线材、配套辅材的采购供货、线路敷设及桥架安装施工均由投标方承担。本次线路敷设总长度约200米,线材规格为信号线RVSP1X2X0.5-BK或光纤GYXTW-8B1。全线敷设路径距地面最大落差高度约10米,全过程涉及高空作业,投标方须严格落实高空安全施工措施,保证线路敷设平整、固定牢固、走线规范,满足环保数据稳定传输要求。 (2)***平台监测点位,配套敷设专用供电电缆,保障监测设备持续稳定供电。本工程所有供电电缆及配套辅材供货、线缆敷设、桥架安装施工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实施。线路敷设总长度约50米,线材规格为YJV5X6-BK。施工全过程为高空作业,投标方需规范布线施工,做好线缆防护、固定及接地处理,杜绝线路松动、磨损、漏电等安全隐患,满足现场设备长期运行供电标准。 (3)***平台监测点位反吹气源气管的敷设安装工作,所有管路、辅材及防护材料由投标方统一供货并完成全程敷设施工。管路敷设总长度约50米,全程气管选用Φ8规格尺寸,全程为高空作业。施工过程中,所有反吹气管必须全程包裹伴热带,并外加保温防护层,做好防冻、防高温、防老化防护处理,保障气源管路在各类工况下正常运行。 同时,投标方需结合现场工况,合理选址布置反吹气源配套空气压缩机安装位置,充分考量设备运行所需的恒温恒湿环境条件及规范供电需求,科学规划安装点位,规避环境温度过高、过低导致设备过载、故障及损坏等问题,保障空压机及反吹系统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4)二线窑尾监测站房内环保数据采集传输仪监测数据,远****楼二层中控室,完成两端数据互通、稳定传输、系统对接。本工程由投标方全权负责全套传输线材、光纤、光端机及所有配套设备、辅材的采购供货,包含线路敷设、桥架安装、设备调试、数据对接、系统连通等全部工序。本次线路敷设总长度约400米,线材规格为光纤GYXTW-8B1。全线敷设路径距地面落差高度约5米,涉及高空作业。投标方需完成全链路施工及调试工作,确保环保监测数据实时、准确、稳定上传至中控系统,实现数据常态化互通。 3.询价内容:见下表:
4.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60日历天)。每延时交货1天扣除合同款的1%作为违约金,延时交货10日以上,除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外需求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已施工费用并赔偿由于延长施工周期对需求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中选方签订合同后1周内,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整)。 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4)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前须在施工区域搭设施工围挡。 2.施工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第五部分 验收标准 1.施工: (1)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要求。 (2)施工工艺应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要求。 3.工程完工后,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签订施工质量验收单。 第六部分 保修及服务: 1.该工程的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出现问题需要中标方维修的,在接到需求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与解决,产生的人工及差旅费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予与解决的,需求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进厂货车必须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并且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能使用超限超排放运输车辆。人员进入需求方厂区,须遵守需求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需求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若有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求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部分 其他 1.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须接受第三方审计单位的审核。本合同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金额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结果为准。工程竣工后,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金额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结果为准。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以审计最终结算为准。合同无约定单价的,按审计定价执行。 施工前招标方不提供预付款和材料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单》。招标方支付合同暂估金额50%款项,经第三方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三方签订《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项目竣工结算后招标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 %税金、设备工器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 需求方以电子承兑汇票、电汇、供应链票据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维修款,付款前中选方须以正规、合法、完整金额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需求方的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手续,若遇国家或地方税收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调整后的为准,结算时,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以新税率进行结算。中选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需求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如遇国家、地方政府、公司职能部门的停工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停工期间需对工程相关材料及设备进行保护、施工人员妥善安置、已完工程量进行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再增加。 3.中标单位进厂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安全环保 部的要求办理进厂安全教育手续,施工前必须办理吊装、高空作业等审批手续。 4.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政策法令相抵触之处,以政策法令为准;章程中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可补充修正。 |
┃联系人
索志峰 / 89382980-218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89****80-2050
监督举报邮箱: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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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1837/MRH_x6ABLRKCxEZfe7S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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