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货站叉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成都货站叉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成都货站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A-202634169 (三)资金来源:自有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电动平衡式叉车,3台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10827.1-2014/XG1-2021《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缩式叉车和载运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或ISO3691标准。
功能目标:
车辆需满足以下使用环境:
1、能满足在雨天连续工作30分钟(并提供相关报告或证书);
2、相对湿度100%、飞扬尘土、环境温度-20℃至50℃等。
主要技术要求:
1.额定起重载荷≥3000kg;
2.****中心距:500mm;
3.无载最大起升高度≥3000mm;
4.采用磷酸铁锂电池;
5.磷酸铁锂电池电压≥300V;
6.磷酸铁锂电池能量>28KW,充满电综合工况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
7.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比需>125WH/KG;
8.充电接口应采用国标9芯插头,充电应具有充电完成后自动保护的功能,防止动力电池过充,能够使用国标直流充电设备为车辆充电;
9.电池箱内应带有自动灭火与检测装置,当电池出现异常时驾驶室内的仪表会发出声光报警,必要时司机可以手动启动灭火装置。
详细技术指标见《谈判文件》。
质保期:
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
1.磷酸铁锂电池质保不低于3年,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易损易耗件除外);
2.控制器、电机总成、变速箱总成、多路阀、门架总成等总成件保修4年。
产品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产品交付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国货航成都货站。
预计合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六)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八)近两年内,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至少1项电动平衡式叉车的销售业绩。 | |
| (九)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 | |
| (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 7.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 |
| 8.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 |
|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承诺书。 | |
| 10.1.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 | |
| 11.提供2024年至今完成的电动平衡式叉车销售成功案例1个。(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 |
| 12.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涵盖叉车制造);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以及制造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涵盖叉车制造),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 |
| 13.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样机(额定起重量参数应等于或向下覆盖所投产品的参数)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并加盖公章。 | |
| 14.提供供应商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
(二)供应商对所递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承担完全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或变造等情形,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材料第1、4、5、6项请按照模板填写,请注意响应主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报名材料第10***网站的相关材料,请勿遗漏。
(五)报名材料须保存为PDF格式,每一页须完整、清晰,且逐页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否则材料不予通过,请上传材料后复核文件格式、清晰度及盖章情况。
(六)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非必传项目可不上传材料。
(七)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在采购活动中,若供应商存在相互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与采购人用户单位、采购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串通、提供虚假材料、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本采购项目等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经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将影响本次采购项目以及国货航其他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及中选/中标/成交资格。若供应商发生违反所签订的《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中承诺的行为,采购人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并将其列为不与合作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及赔偿,触犯法律的应承担相应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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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1855/nlUlO6EBni4p5U9Xnr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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