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C-0115-26J5-FG029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组织甘肃三道湾水电站工程项目部柴油采购项目,材料采购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讨赖河三道湾3×30MW水电站位于张掖市肃南县境内的讨赖河干流上,出山口已建冰沟水电站的上一级梯级电站,工程区沿河岸有酒钢至镜铁山矿的专用铁路线相伴,枢纽区北距嘉峪关市约60km;从冰沟水电站到工程首部枢纽的进场公路为简易砂石路,工程对外交通基本通畅。
本电站为闸坝引水式水电站,总装机90MW,属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发电隧洞、调压井、高压水道及地下厂房等建筑物组成。
2、采购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三道湾水电站工程项目柴油采购。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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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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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0# |
吨 |
300 |
供方在工地现场设置加油车,每天固定时间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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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 |
-10# |
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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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 |
-20# |
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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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柴油 |
-35# |
吨 |
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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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81.01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成交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甘肃三道湾水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标准(不限于)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 19147-2016/XG1-2018GB《车用柴油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 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的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的标准要求,不能对接触柴油的有关人员健康造成危害;同时必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2016)的标准要求。
6.3 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4 产品应达到安全环境管理要求,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验证、运输、移交、保管的过程中,应按照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避免和消除产品对安全、环境造成影响。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流动配送服务满足使用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6.5 响应人对全部货物的质量负责,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生产、保管、运输和安装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
6.6 采购人对柴油生产(原产地)、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督,响应人需无条件配合,
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7 响应人应配合采购人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合规检测机构由采购人确定。
7、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
结算支付条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后次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 60%,3个月内支付剩余结算货款的 35%,最后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 6 个月)后 30 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8、交货状况及条件:
8.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柴油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现场配备油罐车配送,直接加注到机械设备的油箱,按实际加入设备油箱的升数为准,结算时换算为吨进行结算(1000升=0.84吨为换算单位,如有异议,可现场实测。以实际测量密度进行换算)。
8.2柴油加注数量的复核:甲方认为必要时进行复核,乙方应配合进行地磅复核。
8.3柴油加注质量复核:甲乙双方定期共同取样送检,送检柴油指标如超出国标允许的偏差范围,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对抽检结果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报价:
报价采用浮动价格。综合单价=信息价+固定价;报价应是本询比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试验检测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现场加油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信息价以2026年9月24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的“我省按国家规定调整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作为基准价,结算时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的用油时段最高批发价格作为结算单价。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变。
10、其他:响应人如有必要,可自行踏勘工地现场,充分了解并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运输距离、道路状况及当地气候等一切影响运输和设备使用的因素;报价视为已包含上述全部风险费用。合同执行期间,除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外,成交人不得以运输距离、路况、通行难度等任何现场条件变化为由申请价格调整。
采购人应积极协助响应人办理在工地现场加油需要的所有政府审批手续。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括成品油销售(批发),同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需求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列举具有代表性的业绩,以合同为准,附成交通知书、合同、供货发票扫描件)。响应人的子公司、母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效。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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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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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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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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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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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网址为:https://www.****.gov.cn)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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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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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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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被列入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应当在“***网”(网址为 https://****.cn)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人注册。完成注册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 10 月 15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网登录“***平台”(网址为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免费提供。线下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平台”(网址为https://****.c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小时完成)。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响***平台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平台***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响应保证金
1、缴纳形式:保证金采用现金。
2、金 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保证金收取方式:
收款户名: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110000023000001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行号:301100000074)
采用线下收取保证金,汇款时注明本标段名称;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http://****.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中心
地 址:陕西省****路****号
邮 编:710068
联 系 人:王女士/何先生(平台审核)029-****7167/029-****8178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139****4650 薛先生 155****9918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2500-813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029-****2597-8369,邮箱:15****@****.com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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