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1982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楼项目审批股窗口(0532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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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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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万套设备配套备品备件及500吨医疗器械设备配件项目 |
衡水市冀州区工业园区开元路 |
冀州区林红橡胶厂 |
河北天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秦基利,总投资63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建成后年产设备配套备品备件100万套、医疗器械设备配件500吨。 |
运营期:①废气:注塑成型工序和硫化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工序和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它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标***网,最终进衡水凯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原料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医疗器械设备配件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粉碎工序和搅拌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设备配套备品备件裁条工序、修整工序产生的橡胶下脚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喷砂机自带除尘装置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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