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安乡美莱达管业有限公司安乡美莱达橡胶液压软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邮 编:415600
联系电话:0736-***96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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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乡美莱达橡胶液压软管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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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乡县河西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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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乡美莱达管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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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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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乡美莱达橡胶液压软管生产项目****城社区鲸港园区优耐路,总用地面积为17821m2,总建筑面积约15473.88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胶管车间、硬芯车间、****楼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工程,项目设置三条生产线,外购成品芯棒、混炼胶片、钢丝、水布等原料,采取挤出、编织、包胶、硫化、包解布、包剥塑、脱芯定压等工艺流程,进行钢丝编织软管、钢丝缠绕软管、纤维编织软管及液压软管总成生产,建成后年产软管1500万米、液压软管总成8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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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内扬尘、汽车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采取围挡、洒水、覆盖、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施工地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网,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采取隔声、减振、封闭等有效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建筑垃圾随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弃土在工程建设中用作填埋土,采取定点堆放、****城市垃圾中转站。 (二)、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挤出、开炼、硫化、塑料熔融、喷码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喷淋+三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塑料颗粒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43/3550-202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四格式化粪池+化学除磷+沉淀池”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编织机、塑料挤出机、橡胶挤出机、缠绕机、开炼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边角料、钢丝、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除尘器颗粒物、烟尘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或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PP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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