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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长源建材有限公司增容提质新建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
生产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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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封开县长源建材有限公司增容提质新建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三元路燕塘尾,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6688955
传 真:0758-6687688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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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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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长源建材有限公司增容提质新建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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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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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长源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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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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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凤塘村委会竹围上埌至黎崩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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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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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泓通(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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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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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现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m³、水泥砂浆30万m³,并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肇庆市封开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封环建函〔2017〕32号)。
在保持现有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拟新增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m2商品混凝土、30万m2水泥砂浆、60万吨沥青混凝土。扩建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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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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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文明施工与扬尘管控要求,规范建材、机械管理,严格按规定时段作业;现场设硬质围挡、公示牌及车辆冲洗设施,场内道路、材料堆放区全面硬化,易扬尘物料全覆盖,无雨日每日定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裸土压实遮盖,***网运维;选用尾气达标车辆,定期检维燃油机械、统一调度减少拥堵,严控尾气排放。(2)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砂池,将施工废水经过工地导流沟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措施。(4)固废: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将其卖给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
(二)营运期:(1)废气:骨料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及运输粉尘经喷雾机降尘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柴油储罐呼吸废气自然扩散无组织排放,厂界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矿粉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1标准限值;骨料烘干、筛分及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x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未经收集的无组织排放SO₂、NOx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₂、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NMHC排放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未被收集处理的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上料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现有搅拌粉尘由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改为合并至18mDA01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1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用水。(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布袋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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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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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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