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1-***3195
地 址:****大楼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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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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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文县宏大铝土矿有限公司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银水寺采石厂200万吨/年新建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大地社区村3组、4组 |
兴文县宏大铝土矿有限公司 |
四川禹旭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兴文县宏大铝土矿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在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大地社区村3 组、4 组建设“兴文县宏大铝土矿有限公司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银水寺采石厂200 万吨/年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矿区面积0.5713km2,由53个拐点坐标圈定,分为西采区和东采区。西采区由1~31号拐点圈定,面积0.2231km2,开采深度+690m~+590m;东采区由32~53号拐点圈定,面积0.3482km2,开采深度+672m~+540m。其中东采区北侧的独立山包(探矿权③块段)灰岩资源量313.5万吨、面积0.0439km2,业主承诺放弃开采(划为禁采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矿山开采规模200万吨/年。第二部分:骨料建筑材料制造。矿山年开采的2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中,180万吨经破碎筛分加工成碎石建筑骨料外售,其余20万吨荒料直接外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 号发布,国务院第682 号修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该项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528-04-01-709807】FGQB-0097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钻孔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原料产品运输粉尘等。 ①钻孔扬尘 项目采取湿法凿岩,配套雾炮机除尘。 ②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加工车间设置封闭式钢架结构厂房,地面硬化,输送带封闭;给料机进料口设置高压水喷雾降尘;破碎机出料口密闭,并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机封闭,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收集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设置1套喷雾系统,用于降尘。 ③原料产品运输扬尘 项目矿区内铺设泥结碎石路面,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确保道路路面平整;定期对洒落路面的矿石进行清理,确保路面洁净,采用洒水车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加工区地面硬化。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采场金刚石绳锯、圆盘锯等冷却废水,加工区洗砂废水和降雨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 ①初期雨水 项目设置雨水管及水沟,将初期雨水引至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项目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重复利用不外排。 ②采场切割废水 ***平台设置导流沟,导流沟末端接初期雨水沉淀池,切割废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加工区洗砂废水 项目拟在加工区西南侧建设一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絮凝沉淀"工艺,洗砂废水经集污水池收集后,加入聚丙烯酰胺控制料浆浓度,符合浓度的料浆暂存于中间浓缩罐,通过泵机打入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出来的清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清水池,后续继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采矿区噪声(挖掘设备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和加工区噪声(破碎机、振动筛、输送带等设备噪声)。 为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带病运行; ②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山体隔声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③合理安排生产、运输时间,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厂房封闭,隔声设计,阻隔噪声的传播途径 ⑤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轰鸣噪声;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包含矿山开采及碎石加工,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沉淀池底泥、碎石加工水洗过程产生的废石,机修废油等。 ①矿山剥离物(表土和夹石) 项目分区分期进行剥离,对首采区进行开采时,剥离物(表土和夹石)全部运至直线距离约5.7km 北西侧兴文县鑫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麒麟乡龙泉村石厂内,矿区内不设置排土场。后期开采过程产生的剥离物运至西采区中部2处天然洼地回填,作为临时堆土场使用。 ②各沉淀池底泥 设置专门的暂存点,暂存点防雨,地面硬化,进行围挡,收集后的泥饼定期清运至西采区临时堆土场,用于后期单位自有矿山采空区回填。 ③加工区水洗过程产生的废石 暂存于压滤车间污泥暂存点,干化后用于采坑回填。 ④危险废物 项目拟设置10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厂区机修车间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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