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2328325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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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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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锂电新材年产3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项目 |
****路****号 |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
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厂区现有磷铁厂房二的闲置区域内建设年产3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构筑物。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车辆尾气直接排放,环保装修,加强通风减少装修尾气环境影响,施工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固废部分回收,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 项目产生的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网;***网;其余生产废水(包括厂房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检测废水等)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A/O+MBR)***网;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网。 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沙堰(距污水处理厂约1.4km)—黄沙河,最终汇入长江。 ②废气:项目投料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RTO蓄热燃烧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后处理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车间循环线装卸钵及包装粉尘采用滤筒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检测实验室废气经干式化学过滤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 ③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尽量设置在室内,厂房隔声,对空压机等设备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④固废:项目对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对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以及环评提出的其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厂区现有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满足本次扩建需求,措施可行。 ⑥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和防止地表漫流、垂直入渗的措施。 ⑦风险:设置应急消防设施、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依托现有应急事故池,修编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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