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940
传 真:0953-***7940
通讯地址:****街****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邮 编:7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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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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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夏威格瑞斯电力有限公司空气碳捕集技术研发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三(嘉宝区块)威格瑞斯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
宁夏威格瑞斯电力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三(嘉宝区块)威格瑞斯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年捕集能力为600***平台。研发系统包括1套百吨级吸附装置和矿化处理装置,以及供热、冷却、真空、输送等配套单元,同时配置变压器等设备。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9%。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上料、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生的有组织粉尘采取密闭罩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物料密闭输送系统+车间沉降等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水、DAC冷凝水、矿化板框压滤滤液全部回用于电石渣调浆配浆,生产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车间墙体阻隔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矿化产物及时清运运送至填埋场处置,也可用于建材生产;电石渣筛分杂质送园区一般固废堆场合规处置;废固态胺吸附剂更换后开展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危废则厂区危废贮存点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则在一般固废堆场存放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点(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企业须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平台完成排污登记信息变更。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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