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询比采购说明书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风***平台对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寻源采购,现针对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1 总则
1.1 本文件所列事项是风帆公司针对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活动的重点关注事项。
1.2 凡供应商参与报价则意味着:供应商已正确理解并承诺接受本文件所列全部内容。
1.3 接受本文件所列全部内容是获得采购合同的前提条件。
1.4 本文件内容将列入采购合同,并将进一步细化、量化。
2 基本信息
2.1 项目名称: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2 价格执行区间: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可参考已废止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报价方以费率下浮方式填写报价单(见附件一)的服务收费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价格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执行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予调整。
2.3 服务范围/服务地址: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
2.4 拟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3 采购项目内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4 验收标准:完成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套服务等)招标工作。
5 相关要求:
5.1 参加询比的代理机构必须为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名录》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招投标咨询、工程及货物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2 需同时具有设备采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代理相应能力,能够配合我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招投标工作。
5.3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的参选。
6 特别要求:
6.1 参与此次报价的供应商如果不在风帆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确定中选后,需按照风帆公司供应商准入要求履行完准入程序后,予以签署合同。
6.2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述法定关联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且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关联情形的,应如实披露,否则取消参与资格、报价无效,情节严重按串通处理。
6.2.1 报价单位之间存在负责人、法人、董事、高管等人员之一是同一个人。
6.2.2 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一个单位持有另一个单位的股份。
6.2.3 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一个单位对另一个单位有经营管理上的控制权,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6.2.4 同一董监高不同时期任职于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与离职证明,由风帆公司核查是否存在串通痕迹,存在则按串标处理。
6.3 供应商须独立参与报价,严格禁止串标、围标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价资格并按风帆公司规定程序申请列入黑名单。
6.4 有其他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将取消报价资格并按风帆公司规定程序申请列入黑名单。
6.5 中选供应商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服务,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转让风帆公司约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7 报价方式
7.1 特别提醒:***平台询比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采购说明书各条款,***平台响应,线下寄送报价文件,完整、准确提供报价及相关附件资料,确保所提交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7.2 平台响应后,线下报价时,须按要求逐项提供相关信息,报价为含税价格。
7.3 报价文件须包括:
7.3.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招投标咨询、工程及货物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7.3.2 报价单原件(见附件一 带有效公章)。
7.3.3 法人授权书(附件二)(如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纸质报价文件中须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需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提供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作为报价人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3.4 满足该项目实施的相关资质证明。
7.3.5 工程或技改设备招标代理业绩证明(至少各一份)。
7.3.6 该项目专项服务方案。
7.3.7 质量保障、工期保障、风险防控承诺书(样式自拟)。
7.3.8 无不良记录、不转包分包承诺书(样式自拟)。
7.3.9 对服务要求的应答说明(附件三)。
7.4 报价文件要求:
7.4.1 ***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日内送达,报价文件需胶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密封后送至(或快递,建议选择顺丰或EMS)以下地址:河****路****号;联系人:王芳 134****6203
7.4.2 报价文件密封标准及要求:
文件袋密封封面样式
正面 反面
报价文件胶装样式
7.4.3 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报价文件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造假行为,将直接取消报价资格并按风帆公司规定程序申请列入黑名单。
8 评定方式
8.1 ***平台上的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定方式采取合理总价低价法。参与询比报价方资质、业绩、能力、服务等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完善的服务方案、合理的服务费报价方案作为评选考虑的最重要因素,评选出最终结果。
8.2 如遇各供应商所报价格增值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以无税价为准进行排序。
8.3 价格评定的依据为线下投递的报价及附件。价格评定由风帆***平台下进行,评定结果由价格与技术审查小组确定后公布。
8.4 评定方式如下:
8.4.1 按照采购方式相关要求,本次询比采购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经一轮报价,由价格与技术审查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8.4.2 供应商排序规则:在总价不超预算金额的前提下,合理总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中选供应商。预算金额不予公布;
8.4.3 如出现报价相同且报价均为最低的情况,废除该寻源采购场次,再次开启寻源采购场次,采用邀请谈判采购的采购方式,邀请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次报价;
9 合同签署
9.1 中选供应商在接到正式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
9.2 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选供应商资格并按风帆规定程序申请列入黑黄名单,对于已缴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0 付款:
10.1 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 根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进度,根据招标结果及验收情况由相关项目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相应服务费。
11 其他事项:
11.1 ***平台响应及报价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平台主页右侧查找)或在线联系智能客服。
11.2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话:188****9520
梁伟强 电话:173****9240
11.3 监督投诉电话:0312-***8212。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4日
附件一: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生产装备自动化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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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招标项目名称 |
服务收费标准 (注明下浮率) |
单项服务费用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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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V胶封(热封)装配线 |
单项金额不超过5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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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V胶封(热封)装配线 |
单项金额不超过4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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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酸设备 |
单项金额不超过3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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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成设备(水槽+轨道) |
单项金额不超过7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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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成设备(充电机+谐波补偿柜) |
单项金额不超过7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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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化成设备(充电电缆+配电柜) |
工程类,单项金额不超过6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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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含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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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日期:
备注:本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后,将彩色扫描件上传。
1.计费基数: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计价参考依据:参照原已废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基准费率,实行市场调节价。
附件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公司法人代表 代表本公司授权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比价一切与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
对服务要求的应答说明
若完全满足请写明(我公司承诺完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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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不能满足的情况,请注明不能满足的条款并写明与附件一中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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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公章):
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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