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60831-000001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台州市浙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台州市浙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工艺调整项目设计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设计服务 | 1 | 项 | 6% | 2026-09-30 | 台州市浙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上级单位工作部署,中化集团计划于5月进驻台州油库。根据中化集团的合作要求,油库自码头进油后,油罐仓储、发油管线和装车区域要与原工艺实现物理分割,在2#罐组泵区增加两条DN150管线和阀门若干。同时为保证自有仓储合理化配置,将1#罐组汽油罐实行分类隔离,增加DN200管线一条,增加DN125回油管线2条及阀门若干,拆除DN125阀门并加盲板两片等;更新整体可燃气体点位图、更新整体防爆区域图、更新整体总图、提供阻爆轰型阻火器参数表等,相关改造内容需要需要由符合规范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蓝图。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台州油库一期工程设计单位为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后续的1#罐组技术改造、两台(套)油气回收改造等各类改造也都是由浙江天正设计完成的设计服务,为保证设计的连续性,申请向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定向采购设计服务。如更换其他设计单位,涉及的现场勘察、原始数据查验、重新设计等不仅工作量增加,相关费用相比原设计单位亦增加。 (二)单一来源依据 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服务施工)采购管理办》“第四十条 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服务施工)采购管理办》单一来源的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街****号****中心
八、公示有效期: 2026-09-02 至2026-09-0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李工 | 电话: 159****9603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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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5230/iQPDYKABLRKCxEZf8q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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