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一台井下运输成品油罐车,须有矿用产品安全标识(KA或MA标志),且能在安标****中心网站查询得到且在有效期内, 配置要求: 1.车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罐体材质如304不锈钢/铝镁合金,结构如防波板、通气阀、海底阀、紧急切断装置)。 2.车辆配备包括不限于:卫星定位系统(需接入甲方/***平台)、防静电设施、专用灭火器、三角木、安全告示牌、导电拖地带等。 3.紧急切断装置(海底阀或装卸阀门); 4.发动机舱、车轮自动灭火装置(推荐或强制); 5、前碰撞预警(FCW)、车道偏离预警(LDW)(根据政策或甲方要求) 6、符合标准的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三角木、警示牌等。 7、罐体接口(人孔盖、卸油口)的专用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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