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综合物流园自动化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罗田县综合物流园自动化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不作为本项目的资格要求、符合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等,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特此公告。
湖北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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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5252/DP7lbZ4Bni4p5U9XG_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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