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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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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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2000吨化纤长丝坯布项目 |
天津昆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路****号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昆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路****号,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天津昆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化纤长丝坯布项目”(即“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加工12000吨化纤长丝坯布。 |
(1)废气:本项目拉毛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全包围集气罩顶部集气口收集,引入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15m高排气筒(P5、P7)排放;烫光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全包围集气罩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尾气送入2套“喷淋塔+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2#、4#”处理,最终由2根15m高排气筒(P6、P8)排放;定型机产生废气经设备中烘箱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4套“喷淋塔+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1#~4#处理,尾气由4根15m高排气筒(P5~P8)排放;刮浆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中烘箱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喷淋塔+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1#、3#处理,尾气由2根15m高排气筒(P5、P6)排放;剪毛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全包围集气罩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引入1套“喷淋塔+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烘干机、定型机、烫光机、刮浆机配套的燃气加热装置均配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2根15m高的排气筒(P9、P10)排放。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各加盖池体上方排气口或隔间顶部引风口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1)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同送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进行排放,最终排入天津市瑞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2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要求和接管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环保设备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废毛絮、废边角料、废布袋、收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依托厂内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其中废布袋、收尘灰、污泥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其余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和液态原料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和相关单位对报告书及工程环境影响的反馈意见,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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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577/fEp9yKABni4p5U9XnW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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