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包河区BH202427地块供配电工程答疑1
2026BFFAZ5118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税金是否按照9%计取?
回复:是,按照9%计取。
2.本项目控制价采用2026年第9期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目前铜价涨幅较大,变压器及电缆市场价远高于控制价,是否可根据实际行情适当调整控制价?
回复:可调差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3.本项目的增值税要求如下,没有明确本项目的增值税税率,本项目的增值税税率是否为9%?请给予明确为感!(图片见附件)
回复:是,按照9%计取。
4.招标补疑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描述为:“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为对总承包服务费有明确描述要求,本项目是否不需要总承包服务费?请给予明确为感!(图片见附件)
回复:投标人无需对总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5.供货要求中写明“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均无需提供”,请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四、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可以。
6.请问提供省级优秀建筑业企业奖项荣誉是否符合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图片见附件)
回复: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需求的奖项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7.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经过市场询价,发现控制价过低,是否可以调整控制价?
回复:不予调整,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8.本项目投标制作软件中的非导入节点(商务文件投标函和报价文件投标函),是否按照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提供即可?
回复: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和报价文件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一致。投标人投标时按照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和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制作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51-****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时育杰
电 话:0551-****3212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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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59/w1KoJKEBni4p5U9XvZ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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