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需要对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臭味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具有此项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清单
1. 项目名称: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臭味剂采购项目
2.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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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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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臭味剂 |
25千克/桶 |
吨 |
3 |
二、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送货上门交付工作,保障采暖季供热药剂投加筹备进度。
2. 交货地点: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热燃厂和全部换热站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1. 技术要求:本次采购的供热专用臭味剂须适配集中供热一、***网长期连续运行工况,安全环保、性能稳定、无设备损伤风险。
2. 质量要求:
(1). ***网适配性:产品水溶性强,可快速、完全溶解于供暖水体,溶解后无杂质、无残渣、无沉淀。***网、过滤器、换热机组及各类供热附属设备,***网水循环效率及设备换热性能。
(2). 酸碱度合规:产品1%配比水溶液pH值严格控制在7-10安全区间内,***网、板式换热器、用户散热设备等无任何腐蚀、无损伤,***网锈蚀、设备老化及部件损坏。供货时须提供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pH值专项检测报告。
(3). 显色及气味识别性能:产品自带醒目显色效果,入水后色泽清晰、辨识度高;具备专属浓烈大蒜特征气味,气味持久、扩散性强,可快速识别用户私取供暖热水行为,***网微小渗漏点位,***网无效水损。
(4).产品不含有毒成份:产品配方安全稳定、无毒无害。乙方需同步提供无毒检测证明等全套合规资质资料。
(5). 产品质量要求:所供产品为全新正品、无过期、无掺假、无质量缺陷,产品实际性能与检测报告、资质资料完全一致。
3. 质 保 期:产品整体质保期为一个完整采暖季。质保期内,***网堵塞、设备腐蚀、除臭控水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退换货,并承担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全程提供技术答疑、售后保障服务。
四、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有同类相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履约证明文件(合同发票或履约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加盖公章。
五、付款方式
1.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全部货物送达、资料齐全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开具合法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及完整验收资料后,支付合同总额90%即***元(大写:***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即***元(大写:***整)。
六、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应包括:包含产品材料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第三方检测费、资料交付、技术支持、售后保障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65%; 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5%; 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投标人需在30分钟内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6.本次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方式,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甲方将根据二次报价择优选取中标供应商。满足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甲方将直接从有效供应商中选取中标供应商。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9:30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平台进行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楼会议室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章,请各机构在接到该函件后积极准备,并将上述资格要求文件及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成一个清晰的PDF***平台,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报价单位。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合同模板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2-****7358拨通后输入分机号码8021
齐女士 022-****7358拨通后输入分机号码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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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6090/7EhsvaABni4p5U9X4jn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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