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ESSRFQ2026091600003)
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有9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于2020年完成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评级、2023年第一次完成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为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再次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工作。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8.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7870)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 2.1 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提供"***网"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包含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网上核验,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不一致,以开标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附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因供应商性质无法查询的,提供包含主要负责人信息的承诺书; 8、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 2026年09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营业执照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57****@****.com)并领取询比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路****号****花园****楼)
七、其他
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6年12月3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标书及评标。
3、本项目询比文件规定的询比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询比;
②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应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③本项目询比过程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若询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询比过程从简。
④供应商的排序将现场公布。本询比公告属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比公告与询比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比文件为准。
4.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比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比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比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询比公告第八项内容。)
5.本询比公告属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比公告与询比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比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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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6090/IBQl1KABLRKCxEZfmwc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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