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浙江分公司2026年10月新增)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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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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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分公司嘉善燃气电厂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1.开展浙江分公司嘉善燃气电厂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满足企业内部及行业要求; 2.开展浙江分公司嘉善燃气电厂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会务服务。 |
2026年11月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2项符合以下条件业绩:(1)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的初可研或可研或设计业绩;(2)业绩已完工;(3)同一个发电项目的不同阶段工作只能算1个业绩。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验收时间为准。完工证明文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a.经甲方签字的验收证明文件;b.结算发票;c.评审意见;d.合同约定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2026-10-14 16:00:002026-10-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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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6281/tal6OaEBMqitpwL5CE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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