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026年度鹤煤六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NEC-ZYZB261119001G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旭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3173829,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完成;付款方式:结构部分安装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项目全部建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65%, 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质保期1年后付清。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联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2907290,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完成;付款方式:结构部分安装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项目全部建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65%, 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质保期1年后付清。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旭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许颜鸽,身份证号码:410329**********65,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豫241171713153;
中标候选人(中联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钦,身份证号码:410728**********93,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豫241202120231101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旭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联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质疑
(一)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质疑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质疑受理部门: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联系人:娄先生;电话:0392-***6056。
2.无效质疑及不良质疑
(一)以下情况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1)超过质疑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质疑内容;
(2)未向质疑受理部门提交关于质疑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质疑;
(3)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质疑;
(4)提交的质疑证明材料不全,经质疑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二)不良质疑:提供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质疑内容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将被视为不良质疑行为。
(三)不良质疑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公司和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392-***6056。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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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92-***25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
联 系 人:娄先生 佟先生
电 话:0392-***6056 电子信箱:__****@****.com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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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6778/oZh0pKABMqitpwL5uIS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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