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收购安徽省六安市某光伏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六安标的公司”)以及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某光伏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泗阳标的公司”)100%股权。为合理核实六安及泗阳标的公司资产状况、支撑交易对价研判,规范开展国资相关审批工作,拟对六安及泗阳标的公司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工作。
现就本项目审计机构开展公开询价选聘,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及同类项目经验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内容
以2026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开展六安及泗阳标的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中选机构应按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所约定的时间,进驻六安及泗阳标的公司现场并开展尽调和审计工作,具体工作周期、交付成果及权责等要求,以届时正式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相关约定为准。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当满足《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备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南京市国资委关于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响应人须依法设立,为公司或合伙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响应文件。
(二)响应人须已按照《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须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查询截图,或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三)响应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执业经历,拥有不少于12名执业人员;须提供2026年03月 —2026年08月为执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或社保电子专用章,电子章材料视同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
若相关人员属于退休、现役军人等客观情形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须提供对应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该项条件不满足。执业年限自营业执照登记成立之日起计算,相关证明材料编入响应文件。
(四)2023年01月01日(含)以来,响应人须承担过不少于2个国有企业收购股权或者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等相关审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响应文件;项目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作为业绩认定时间,合同材料须能够清晰体现项目类型、交易背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五)响应人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存在违规情形的,须提供说明材料,说明事务所该类收购资产业务不受影响的说明。若审计服务期间,因响应人自身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被国资监管部门认可,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须将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整改证明材料编入响应文件。
(六)响应人须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响应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六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营,拥有安徽省六安市约10.09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6年8月末,六安标的公司总资产约2,500万元。
泗阳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营,拥有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约5.99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6年8月末,泗阳标的公司总资产约1,400万元。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质审核
有意参与的响应人须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编制完整响应文件,于2026年9月30日16:00点前将响应***平台,采购人将对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
(二)合格响应人随机筛选
对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开展随机筛选: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人等于3家的,全部进入报价环节;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人大于3家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筛选确定3家响应人进入报价环节;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按照采购人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置。
(三)提交正式报价
经过上述随机筛选确定进入报价环节的响应人,方可开展本项目报价,其提交的报价函方为有效。响应人须按我司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填报报价,同步填报《审计人员情况表》,将经签字盖章的报价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9月30日16:00***平台。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资格。
首轮报价评审完成后,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响应人首轮报价同为最低有效报价的情形,则启动多轮报价程序:采购人将通知该部分最低报价的响应人开展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自身首轮有效报价。二轮报价完成后如仍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依次开展后续轮次报价,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该响应人前一轮有效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有效报价的响应人。
接到多轮报价通知的响应人,应当***平台提交新一轮报价文件;逾期未提交新报价文件的,视为以其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经多轮报价后若依旧无法分出最低报价,由询价小组结合项目业绩、人员配置等综合条件集体评议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公告发布渠道
***网,网址:https://www.****.com
七、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49,900.00元。报价大于或等于该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予接受。
(二)响应人提交有效报价文件,即代表已充分知悉并无条件、不可撤销接受本公告全部要求。
(三)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员劳务、税费、差旅食宿、报告编制等全部相关支出。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因理解偏差、服务周期调整、漏项缺项等提出的费用追加申请;响应文件存在漏项、缺项的,视同响应人自愿让利,相关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文字、算术错误,由采购人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修正:①报价表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报价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总价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除外;④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金额无法辨识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同时存在多项错误,按上述顺序依次修正。响应人应以书面盖章方式确认并受其约束,如响应人拒绝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025-****1629
附件下载:附件.docx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0622/cEsnz6ABni4p5U9X1o6K.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