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G60、G15浙江段零碳公路运输通道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6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提出通过在高速公路及重要国道沿线布局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为新能源重卡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连续补能服务,推动公路货运能源动力清洁化和运输方式绿色低碳转型。G60沪昆高速、G15沈海高速纳入2026年度首批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范围。根据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工作安排,沪杭甬公司拟在G60和G15浙江段的大云、屠甸、上溪、窑上(上行)、窑上(下行)、奉化6个点位建设重卡充电设施。
本次招标为上述6个重卡充电点位主要设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充电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充电主机(液冷)、双枪充电终端等设备,其中计划采购充电主机(液冷)26台、双枪终端35台。充电主机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720kW,并至少支持2台主机并机运行,形成共享功率池;双枪终端单枪额定输出电流不低于400A,枪线长度不小于6米,且每个点位需有1台双枪充电终端具备兆瓦级超充能力。
标段二为箱式变压器采购,计划采购箱式变压器14台,包括800kVA箱变6台、1600kVA箱变4台、2000kVA箱变4台。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出厂试验、运输、到货交付、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服务等工作,为6个重卡充电点位建设及后续投入运营提供设备保障。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2 个标段, 8个合同段。主要包括大云、屠甸、上溪、窑上(上行)、窑上(下行)和奉化6个点位的重卡充电场站里的所有箱式变压器、充电主机和充电终端等相关设备的供货、出厂试验、运输、到货交付、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服务,主要设备质保期5年。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清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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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合同段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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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充电设备采购 |
大云、屠甸重卡充电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
液冷主机 |
5 |
主机运行额定输出功率≥720KW,至少支持双主机并机运行,实现功率共享和动态分配。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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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终端 |
7 |
单枪额定输出电流≥400A,每个站点至少一个终端具有兆瓦超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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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重卡充电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
液冷主机 |
6 |
主机运行额定输出功率≥720KW,至少支持双主机并机运行,实现功率共享和动态分配。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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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终端 |
8 |
单枪额定输出电流≥400A,每个站点至少一个终端具有兆瓦超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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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上重卡充电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
液冷主机 |
12 |
主机运行额定输出功率≥720KW,至少支持双主机并机运行,实现功率共享和动态分配。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衢州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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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终端 |
16 |
单枪额定输出电流≥400A,每个站点至少一个终端具有兆瓦超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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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重卡充电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
液冷主机 |
3 |
主机运行额定输出功率≥720KW,至少支持双主机并机运行,实现功率共享和动态分配。 |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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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终端 |
4 |
单枪额定输出电流≥400A,每个站点至少一个终端具有兆瓦超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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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箱式变压器采购 |
大云、屠甸重卡充电站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 |
箱变 |
5 |
800KVA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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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重卡充电站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 |
箱变 |
3 |
1600KVA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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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上重卡充电站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 |
箱变 |
4 |
2000KVA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衢州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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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重卡充电站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 |
箱变 |
2 |
一个1600KVA,一个800KVA |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货地点:对应各个充电站点;
2.3交货期:30天内(从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至施工现场签收日期);
2.4质保期:本次招标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5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如原厂对中标设备同型号进行软件升级,投标人须免费对本次供货设备进行软件升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
适用于标段一: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1个液冷超充主机(提供的供货合同中需包含液冷充电桩主机)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适用于标段二:自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箱式变压器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招标中对1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或同等效力的授权相关文件。
②若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的,取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有效, 若前述主体报价相同,则取制造商(含其控股销售公司)投标有效。
③同一标段下,同一代理商(或经销商)仅允许代理一个品牌产品。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网上下载时间:2026-10-13 17:00至2026-11-02 09:00。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om)****中心一CA办理一附件《浙江交投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最新版》、《浙江交投CA数字证书更新(续费)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9655;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400****660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10-29 09:00。招标人将于2026-10-30 17:3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11-02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 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3 不要求递交样品等。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网址:https://****.co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om)、***网站(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城****中心
联系人:楼先生
电话:0571-****5588
电子邮箱:96****@****.com
****中心: 浙江****中心
地 址:****路****号****大厦
联 系 人:包女士
电 话: 0571-****9655
电子邮件: 65****@****.com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室
地 址:****城区五星路 199 ****中心
电 话:0571-****5588
系统维护电话:0571-****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详见:
https://****.com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_包女士__,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__楼先生_,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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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2456/dRxmNKEBLRKCxEZfLym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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