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苏环规【2023】2号)的相关要求,现对2025年宜兴市太湖蓝藻防控提升工程与离岸水域深井控藻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太湖蓝藻防控提升工程与离岸水域深井控藻工程
建设地点:2025年宜兴市太湖蓝藻防控提升工程位于宜兴环太湖沿线及湖区范围;宜兴市离岸水域深井控藻工程位于竺山湖口门师渎至符渎一线以及与南太湖相邻大港至新港一线外围水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1.2025年宜兴市太湖蓝藻防控提升工程
新建5座高压控藻深井(处理能力2m³/s);新建围隔约57.11km;新建488m的消浪桩板,190m长消浪管囊,围隔改移1000m,维修加固或更换围隔19.5km;管道改造:新建自吸排污泵(ZWII150-200-50型)2套,配套管道及水炮;示范点环境改造:八房港和双桥港环境改造,改造面积2684.32m2;****中心改造面积80m2;***平台改造:***平台16座,栈桥上部结构维修3处,新增7处打捞点休息室;安全警示标:危险水域标28个,白光环照灯及导向标志牌284个,警示标牌48个;加压控藻船4艘(250m3/h)、绞吸船两艘、深井交通艇两艘、巡查船1艘、浮吊船4艘、推流器(5m³/s,固定安装8座,可移动型2座)10座等。
2.宜兴市离岸水域深井控藻工程
新建蓝藻围隔9km,新建加压控藻站3座,在新建蓝藻围隔的外围配套危险水域标32个、沿线配套白光环照灯及导向标志牌50个,在湖内10kV高压电缆设置1个禁止抛锚管线标。配套建设大通量卷吸式推流器(推流能力:5m³/s)2座、交通运输艇2艘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噪声、大气环境、地表水和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对太湖生态环境效益显著,可有效削减内源污染负荷,减少底泥内源释放,大大降低“湖泛”发生机率,有效减轻湖区富营养化程度。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对水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
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相应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2025年宜兴市太湖蓝藻防控提升工程与宜兴市离岸水域深井控藻工程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事项及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2121
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2100
联系人:田工
邮箱:__****@****.com
六、***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gov.cn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com 提取码: j23q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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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2501/tTv2W6ABni4p5U9XqF7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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