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2标段水稳混合料加工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2标段水稳混合料加工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2标段项目经理部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预估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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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最高限额 (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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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稳混合料加工 |
按项目要求 |
压实方 |
67150 |
5.0 |
33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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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5750 |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
2.3服务地点: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4.1、提供一套800型双拌缸水稳站
2.4.2、4%水泥稳定砂砾的 7d 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 ,水泥稳定砂砾材料组成及级配范围宜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表4.5.4C-C-1的要求。本次设计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宜采用最4.0%水泥剂量,仅作为参考,施工中应现场试验确定实际水泥剂量,不作为投标单价的依据。同时,宜采取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宜单纯通过增加水泥剂量来提高材料强度。水泥稳定砂砾质量控制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附录B的要求。水稳基层与水稳底基层、补强水稳基层与老路沥青面层之间,为加强层间联结,保证路面结构的整体稳定,需撒布水泥净浆,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2.4.3、合同签订后,项目部下达设备进场通知单,加工商需按照进场通知单要求在3日内将拌合加工设备运送至项目部指定的地点,10天安装架设调试完毕具备生产条件。项目结束完工后项目部下达通知起10天内完成撤场。
2.4.4、本合同所列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设计压实方数量为准。
2.4.5、在拌合加工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导致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6、单价形式:无预付款,锁定单价。
2.4.7、不含税单价包含加工设备租赁费(提供一套800型双拌缸水稳站)、设备单趟运、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标定费、维修保养(含材料)、拌合站安装拆除费(包含安装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等一切费用)、拌合站预埋件费用、拌合费用、保险费用、水泥罐(至少2个100吨)、冷料仓(至少4个),操作手(至少2人,人员配置须满足施工需求)、维修工、电工、普工(至少2人)的工资保险及食宿费、生活水电费,砂石料厂至料仓内一公里的水稳筛分料转运费、施工用电拉接费(配电柜至拌合机的接线费及辅助材料费)、施工范围内的环境、安全设施维护费,办理环境评估报告、复垦报告等一切与拌合相关的费用。结算方式为压实方。项目部负责土建(基础开挖、基础混凝土),乙方提供1.2公里线路及变压器(350KW变压器)使用、电费由甲方承担。
2.4.8、乙方按照甲方对机械管理的要求,做好日常维修保养,每日对机械机况进行检查及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记录,填写《机械车辆日常使用记录表》,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机械出现大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应积极进行维修,排除故障。乙方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签字确认,于每月21日之前将维修保养记录上报项目设备物资部存档保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是水稳混合料无法正常拌合,或拌合的材料不合格,甲方要求赔偿因上述情况给甲方造成的原材料、机械、人员无法施工,产生的窝工费等相关损失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2.4.9、进场机械的报备、保险办理以及相关证件提供,均需遵循甲方的制度要求。提供的证件如下:车主身份证、行驶证、操作证/驾驶证、操作手/驾驶员身份证、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200 万元,座位险每座保额不低于 20 万元)。若进场机械车辆不是乙方自有,需提供租赁协议。
2.4.10、进场人员必须购买人员保险:乙方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保额不低于5万元
2.4.11、进场人员、机械手需及时报备并服从甲方相关农民工管理、工资发放制度
2.5***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1名。
2.6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竞价人相关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内容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网”(https://****.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范围:全部),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被列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cn:8052/#/web/announcement?nav=punish&type=system)“失信惩罚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平台(https://****.com:6043/portal/sxcf)“企业失信公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3竞价人在响应时,不得修改采购内容。
3.4竞价结束后,竞价成交供应商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
核验:1、报价单;2、资质要求;3、信誉要求)
3.5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4.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4.1竞价准备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8时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0时0分。
4.2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0时0分。
4.3竞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4时0分。
5. 竞价方式最高限额(不含税)
5.1本次竞价采用线上降价式竞价,起始价:335750元(大写:叁拾叁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每次竞价降价幅度不小于671.50元。本次竞价活动不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5.2竞价最高限价:起始价:335750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贰佰玖拾玖元壹角贰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以及单价超过采购人限价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6.合同主要条款
6.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每月20日与甲方设备物资部及时对账,甲方出具对账函由双方签字确认当月加工成品料数量及金额。如遇周末或节假日时,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时间可以提前 1 天或推迟 1 天同甲方对账。乙方根据对账单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3日之前将发票提供于甲方,如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2、甲方每月应将当月发生的加工费及时挂账,甲方财务根据资金情况每月按比例给予支付加工费,扣除质保金后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当月挂账加工费总金额的80% ,其余货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给予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支付方式。备注:当月挂账,次月支付,本月挂账不予支付。
7. 电子竞价准备事项
7.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在“***平台”( 网址:https://****.com:6043/portal/)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https://****.com:6043/portal/detail?firstT ab=04&category=Bszng
l&id=d67b49c922f449f4833081c9421175a5)。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856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0991-***6878。
7.2意向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保证金缴纳事项,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8.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平台 (https://****.com:6043/portal/);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乡政府附近。
邮政编码:844700
联系人:马宝山
联系电话:158****3805
纪检监察: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991-***855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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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2795/21XmOaEBni4p5U9XtJ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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