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油田二氧化碳开发公司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项目单位: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概况:吉林油田二氧化碳开发公司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823.4万元(不含增值税),工作量:20万米 ,以实际发生为准。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工期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3 | 生产及维修服务 | S0301 | 工序外协加工服务 | S0301000 | 工序外协加工服务 |
采购范围:吉林油田二氧化碳开发公司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823.4万元(不含增值税),工作量:20万米 ,以实际发生为准。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工期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三条可不招标事项情形中第(五)款:“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可不招标情形,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理由如下:1、本项目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2、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提供的。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四章非招标采购方式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拟邀请投标人:吉林石油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五)款: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理由如下:1、本项目为非公司核心主业项目,是油田公司正常生产运行的必要服务;2、吉林油田所属单位和实际控制企业中仅此仅有1家能够提供;3、吉林石油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质体系完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健康安全环境四重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具有技术先进的聚乙烯内衬管项目生产线,能够按期并保证质量完成聚乙烯内衬管防腐生产任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非主业需集团公司内部所属单位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九条规定,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6
项目负责人:王旭鹏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0438***2982
项目负责人邮箱:wa****@****.****.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王一可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0438-***8560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w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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