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机电设备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丰田牌GTM7200GB-NAV1(7103)

7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编号 CQ2026092100013
标的名称 丰田牌GTM7200GB-NAV1(7103)
转让底价 0.298万元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5-****1773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 0755-****6482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机动车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牌号码 粤B461L2
车辆品牌 丰田牌 登记日期 2010-03-16
车辆型号 GTM7200GB-NAV1 车架号 LVGBH40K1AG367103
行驶公里数(km) 245590(以实际公里数为准) 标的状态 闲置
保险到期日 2027-03-12 年检到期日 2027年3月
重大信息披露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其他重要说明 1.车辆状况说明:车辆外观情况:该车辆外观漆面老化,车盖车身有油漆脱落、划伤划痕,车轮紧固件锈蚀,车窗的密封圈老化有部分破损,车轮轮胎已多次磨损更换。

发动机舱情况:经肉眼观察,电气线束管路存在老化等情况,发动机严重漏油。

驾驶舱情况:驾驶舱内保养一般,座椅表皮无光泽,皮革表面裂纹,存在老化磨损情况,仪表台和驾驶方向盘成色较差,车内顶棚暗沉,内饰磨损老化。

底盘情况:底盘件、前后桥等各零部件磨损老化。

启动和运行情况:车辆可启动,在怠速行驶有低沉异响,累计已行驶245590公里。

车辆维修保养费情况:车辆由于功能性磨损严重,该车辆近3个年度保养费用一直居高不下。

2.参照广东省环保厅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六部委联合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印发《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实施重型柴油车国五标准,正式停止国四车上牌业务。

3.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资监管机构 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批准日期 2026-09-02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报废公务用车粤B461L2的复函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线上提交报名并上传主体资格材料,且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承诺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评估报告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全部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车辆成交后如出现无法启动或相关部件损坏导致无法启动、过户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费自行维修。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联交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4250101100100000132

开 户 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车辆成交后,办理过户所需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仅配合将成交车辆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与车辆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车辆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 车辆在移交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车辆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11.成交标的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2.受让方受让后须在车辆所在地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1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5.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6.转让方自收到标的资产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由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并完成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从交接之日起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引发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由受让方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17.受让方收费标准:协议成交,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竞价成交,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上述交易服务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则按人民币2000元收取。

资产展示安排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5****7041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3000元
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44250101100100000132

开 户 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处置要求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联系地址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附件(承诺函)丰田牌GTM7200GB-NAV1(7103).pdf

五、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254/iRLnyaABLRKCxEZf-yL0.html

广东机电设备招标
广州市机电设备招标
韶关市机电设备招标
深圳市机电设备招标
珠海市机电设备招标
汕头市机电设备招标
佛山市机电设备招标
江门市机电设备招标
湛江市机电设备招标
茂名市机电设备招标
肇庆市机电设备招标
惠州市机电设备招标
梅州市机电设备招标
汕尾市机电设备招标
河源市机电设备招标
阳江市机电设备招标
清远市机电设备招标
东莞市机电设备招标
中山市机电设备招标
潮州市机电设备招标
揭阳市机电设备招标
云浮市机电设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