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10#****楼、11#门卫室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5256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
四、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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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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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11日9时30分 |
2026年9月24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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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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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桂林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桂林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桂林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②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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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模式,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①或②的要求: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桂林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桂林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桂林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②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市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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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303/aUA1gKABni4p5U9X9QT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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