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周口临港开发区舟山路雨水泵站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二次) | ||
| 项目编号: | ZKGC-2026-0724-0470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 监督部门: | 周口市住建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陈主任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372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周口市 |
|
****中心中标公告 |
||||||
|
项目名称 |
周口临港开发区舟山路雨水泵站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二次) |
|||||
|
招标单位 |
周口临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代理机构(盖章) |
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监督单位 |
****城乡建设局 |
|||||
|
定标时间及地点 |
2026年09月07日15时30分、****中心定标室306 |
|||||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双摇号”定标 |
|||||
|
公示期限 |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 |
|||||
|
资格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特定资格要求 1)勘察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网站***网页查询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网站***网页查询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只接受设计、勘察企业联合组成的联合体,且明确确定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网”网站(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全***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等问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
|||||
|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 |
详见附件核查报告 |
|||||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 (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
1标段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917000.00 |
丁璐璐、方琦 |
AY20181301027、 CS20133100853 |
20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 |
|
备注 |
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截至日期2026年09月10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不予受理的,可向本公示所标明的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法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
|||||
|
评委 |
马志怀、滑成业、郭学军、陈银萍、欧广志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348/Rz8ce6ABni4p5U9XwBy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