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做好区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检测机构对 ****广场(以下简称“受检项目”)进行 人防工程 监督抽测,欢迎检测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委托单位)。
二、项目情况
受检项目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C-7-16地块,共2栋;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41391.89㎡。参与报名的检测机构应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
受检项目进行检验的项目应包含以下人防防护设备检测:人防门(BHFM5025-15、BFM2020-15、BFM0820-15、BM1020),悬板活门(BMH8000-15)超压排气活门,手电动两用密闭阀门(DN300、DN500),防爆地漏,油网滤尘器,电动脚踏两用风机,过滤吸收器,防护通风系统等各抽测1个。本次抽检针对以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抽检。
三、服务范围
依法依规完成相应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质量抽测报告。
四、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机构须取得人防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证书等符合国家及海南省建筑工程检验资质认定和入琼备案等相关证明。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抽检项目抽测方案(方案格式自拟,但应附上相应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清单和验收依据等)
(三)提交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并附上有关报价依据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二)委托单位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进行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三)所有参与报名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示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委托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获取、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12时00分。获取方式:到下方指定地点领取。
(二)递交时间及方式: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3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
(三)地点:****路****号龙华区政府金园办公区802。
(四)联系电话:0898-****7413。
(五)其他说明:如出现地震、瘟疫、戒严等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或因委托方工作实际确需变更时间的,获取时间和递交时间可响应适当调整。
****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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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3904/qhBzvqABLRKCxEZfjhl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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