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9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4-2186957
通讯地址:西昌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原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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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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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5万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
西昌市安宁镇航天大道北二段17号 |
西昌市晟楠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岷源科技有限公司 |
该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位于西昌市安宁镇(****城村),西昌大梁矿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场地开展“年产5万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购置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线。生产原材料来源于建筑工地废旧木质模板(项目拟用的废旧木质模板原材料不含涂料、沥青)、农村旧房拆迁废弃木料、园林废弃枝丫、果木修枝、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 |
一、施工期:该项目租赁已建的场地、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报批时项目设施、设备基本安装完成。因此施工期基本结束。 二、运营期 (一)做好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管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1)破碎粉碎工序粉尘、风选(筛分)制粒粉尘:集气罩+集气管道对废气粉尘进行收集,收集至拟设置的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2)原材料堆存及原材料卸料粉尘:原材料堆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经车间阻隔作用,逸散粉尘在厂区内经自然沉降后回落于地面,定期清扫后回用于生产原料。(3)输送粉尘:粉碎后的粉料经密闭式传输,且传送带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厂房起到阻隔降尘作用。(4)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对厂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对厂区路面硬化及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以达到抑尘目的。 (二)做好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管理。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配套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三)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用作生产原材料。(2)强磁除铁器吸出的废金属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资源化利用。(3)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四)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做好设备的运维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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