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806169
二、合同名称: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JXY-20260423620001000002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38****8185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
联系方式:183****2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执法执勤用车保险费 | 1(辆) | ¥5,442.03 | ¥5,442.03 | 实现执法执勤车辆风险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规避车辆损毁、驾乘人员受伤、第三方损失等各类事故风险,保障公务资产和执勤人员人身安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交强险费率、赔付标准执行,足额投保,同步合规代缴对应车辆车船税,保证保单合法有效。1.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按车辆当前实际评估价值足额全额投保,包含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暴雨、洪水、暴风、冰雹、意外损毁等全部车辆损失场景,覆盖执法执勤各类作业环境风险。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单台车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覆盖车辆行驶、执勤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全部损失,适配公务执法外勤复杂场景。3.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座位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元,乘客座位按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足额投保、单座保额不低于5万元,全面保障执勤驾乘人员人身安全。4. 不计免赔特约险:覆盖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部主险,全额投保不计免赔,出险后保险公司100%合规赔付,无免赔额度。保单技术标准 1. 所有保单实行一车一档、单独出单,保单生效时间优先次日零时无缝衔接,杜绝保险空档期。2. 保单信息100%匹配车辆号牌、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性质、公车属性,信息零错误、零遗漏。3. 支持电子保单、纸质保单双制式出具,可随时查询、下载、核验,适配公车档案归档要求。验收要求: 1. 保单信息准确、险种齐全、保额达标、按时生效,无脱保、错保、漏保。2. 出险响应及时、查勘规范、理赔流程顺畅、赔付及时到位,无拖延、无纠纷。3. 救援服务及时、高效,满足车辆应急使用需求 |
合同金额: 5,442.03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贰元零叁分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2日至2027年09月01日
履约地点:****街****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执法执勤用车保险合同(甘PB021警).pdf
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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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466/6wgUiqABLRKCxEZfi_3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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