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由 徐州市水务局以 徐水许可〔2026〕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中心,招标人为睢****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废黄河与睢邳公路交汇处西。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移址新建黄河西闸,位于老闸上游350米处,共5孔,每孔净宽7米,总净宽35米,闸底板顶高程24.5米,工程2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87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校核流量为411立方米每秒。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拆建上下游连接段,配套建设交通桥、机电及金属结构和管理设施等;同期实施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移址新建黄河西闸,位于老闸上游350米处,共5孔,每孔净宽7米,总净宽35米,闸底板顶高程24.5米,工程2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87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校核流量为411立方米每秒。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拆建上下游连接段,配套建设交通桥、机电及金属结构和管理设施等;同期实施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概算投资约4636.04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5: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涵闸工程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3) 财务要求: /
(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②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 信用等级要求:/;
(8) 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
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方式1.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选)
?方式2.银行保函(必选)
□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 (可选)
□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可选)
□方式5.信用承诺 (可选)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采用方式1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收款人:****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374
(2)采用方式2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否则无效。
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采用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4)采用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采用方式5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方缴纳。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线上文件) ,***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 211.51:8090/Bid Opening/)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 7.5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平台 (http://****.gov.cn 、***平台 (http:// ****.gov.cn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中心
地 址:****中心
联 系 人 : 程龙
电 话:152****2066
招标代理机构:***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尚品1-112室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139****8139
202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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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479/gUzq0qABni4p5U9XDWS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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