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村域环境卫生治理、垃圾清运、田间排水等机械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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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村域环境卫生治理、垃圾清运、田间排水等机械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6/H-009853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08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0 一、竞价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 天津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990.000元/天 (小挖掘机)。 其他机械报价以挂牌公告要求为准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2年 2、中标候选人响应公告信息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一、相关内容:1、主要负责本村村域内环境卫生治理、垃圾清运、田间排水等相关机械服务。2、具体服务期自签约日起算2年。3、服务机械种类包括小挖掘机、翻斗车,其中小挖掘机招标底价1000元/天,预计服务时长约为48天;翻斗车招标底价400元/天,预计服务时长约为48天。以上机械服务时长每天均按8小时计算,鉴于每种机械费服务时长目前无法确定的实际情况,暂以小挖掘机1000元/天为招标底价挂牌,最后按成交结果的反向竞价幅度比例确定其他机械的中标价,最终以各类机械实际产生时长按照中标价进行计算服务费。4、要求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 二、相关要求:必须服从招标方指挥,注意施工安全,机械服务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方自行承担。 三、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费待验收合格后予以分期支付,中标方需提供服务费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五、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意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集体经济组织 提出异议。 三、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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