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何家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何家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何家庄村3.2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期间,如因政府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流转费用,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土地被征收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流转合同。 3、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且承包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发包方只负责调解。 4、承包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出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否则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承包费。 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按现有电力设施、水利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缴纳水费、电费等各项税费;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土地承包费,如若逾期,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7、竞价结束后,成交者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剩余部分退回,并于10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逾期不签或中途反悔者,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发包方重新组织竞价。 8、有意承包该土地的个人或法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9、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项目流转期限共计1年,自2026年09月01日起至2027年08月31日止。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元/年 | ||
| 挂牌期 | 10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619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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