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6〕21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运营自筹+超长期国债 ,出资比例为 60%+4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车辆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3号线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2、3号线电客车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别于2020年8月、2021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9号)”第三章 设施设备维护、第四章 更新改造管理的规定,为确保2、3号线31列电客车安全运行,计划开展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工作。 2.1.2西兆通车辆段概况 招标人提供维修场地供投标人使用,具体如下: 2.1.2.1 西兆通车辆段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村以北,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1、2、3号线配属车辆的维修任务。 2.1.2.2 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27092㎡,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 2.1.2.3 投标人若需要调整维修场地平面布置,需报招标人批准后进行有关施工,否则投标人须返工以恢复原场地建设,一切有关的返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亦不能因有关修改施工而获得延期完工或补偿,投标人仍需按合约要求的所有时间节点、里程碑等完成。 2.1.3工艺设备概况 招标人提供部分维修设备供投标人使用,具体如下: 西兆通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内已安装配置维修作业所需的工艺设备,在服务周期内,投标人在西兆通车辆段开展的车辆改造作业可无偿使用上述工艺设备,并负责维修工艺设备的维护保养。 2.1.4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模式 模式为电客车整体委外,投标人原则应在西兆通车辆段设置项目部,需有足够的业务骨干常驻项目部。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186辆)A型电客车,其中2号线一期18列(108辆)、3号线一期东段6列(36辆)及二期7列(42辆)电客车设施设备(除无线通信设备、车载信号设备外其他所有系统、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作业、故障处理、台账记录、试验验证、配合作业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联络、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及部件进场交验、车辆及设备材料的维修、维护、清洁、车辆调试与试验、涉及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成品保护、拆卸及复原、人员培训、技术及维护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故障缺陷的处理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2)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3)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应保证在2028年8月31日前完成。投标人为项目进场所需的准备时间,应自行考虑。每条线首列车改造时间不得超过90个自然日,剩余列车每列车改造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单列改造时间从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开始到双方确认车辆完成动态调试日期为止,投标人须在具备预验收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4)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完成改造车辆并通过预验收日起至下个大修期(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6 09:00:00 至 2026-09-22 17:00:00 ,登录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13 09:15:00 ,地点为 ***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1609
电子邮箱: q7****@****.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街****号 | 地址: ****街****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吴杉 | 项目负责人: 张波波 |
| 电话: 0311-****067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2028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com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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