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望远镇立强村2026年村级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14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607-640121-20-01-539529。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盘活立强村现状闲置用地,完善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加快冷链设施扩容升级,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实施望远镇立强村2026年村级冷库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3队,立掌公路东侧,银西高铁与立掌公路交叉口向北1.3公里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5216.14m2,约合7.82亩。主要新建冷库1座,总建筑面积488.1m2,配套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室外硬化等工程。
1.冷库。新建冷库1座,地上1层,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298.17m2,建筑高度6.15m,女儿墙顶6.9m,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库内设2间独立冷间,净面积合计241.1m2,净高5m,容积1205.7m3,库容量138.7吨,配套建设制冷机组、温控自动化系统、消防设施及照明动力配电工程。库体板采用0.6mm厚热镀锌镀层钢板+150mm厚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芯材+0.5mm厚热镀锌镀层钢板,地面采用200mm厚C30混凝土等。
2.室外工程。新建混凝土硬化1784m2,土方工程6455.07m3,配套给排水、电气工程及临时预冷中转棚等设施。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2.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17万元,其他费用14.79万元,预备费用6.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2.74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施工等招标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平台及时报备***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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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169/X5OlfqABMqitpwL5mFy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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