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冀州区常态化帮扶资金设施农业综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冀州区常态化帮扶资金设施农业综合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度冀州区常态化帮扶资金设施农业综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6]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26年度冀州区常态化帮扶资金设施农业综合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冀州区门家庄乡、徐庄乡、周村镇三个乡镇,分片区推进设施农业大棚建设。1、门家庄乡设施蔬菜基地项目,在堤北桥村新建大棚4座,其中80m×17m暖棚3座,建筑面积4080㎡;136m×24m冷暖两用棚1座,建筑面积3264㎡,片区总建筑面积7344㎡。2、2026年度设施农业冷棚项目,在徐庄乡西午村新建116m×9m冷棚14座,片区总建筑面积14616㎡。3、周村镇东安店村千亩辣椒示范区建设二期项目,新建大棚14座,其中东安店村建设60m×15m暖棚11座,建筑面积9900㎡;后新寨村建设100m×24m冷暖两用棚1座、110m×24m冷暖两用棚2座,建筑面积7680㎡,片区总建筑面积17580㎡。综上,项目整体新建暖棚14座,总建筑面积13980㎡;新建冷暖两用棚4座,总建筑面积10944㎡;新建冷棚14座,总建筑面积14616㎡;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及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购置暖风机、水肥一体机、智能多档位放风机、电动卷被机、电动卷膜机、监控照明、太阳能路灯等设施设备。 2.3、建设地点:冀州区门家庄乡堤北桥村、徐庄乡西午村、周村镇东安店村及后新寨村。 2.4、工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一标段:门家庄乡设施蔬菜基地项目(门家庄乡堤北桥村)及2026年度设施农业冷棚项目(徐庄乡西午村);二标段:周村镇东安店村千亩辣椒示范区建设二期项目(周村镇东安店村及后新寨村)。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4、失信行为查询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允许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待遇。3.6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每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投标文件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9 09:00至2026-09-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9 10:00,投标人应在截***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http://****.gov.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惠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城区胜利西路联 系 人:王志龙电 话:0318-***1298电子邮件:hb****@****.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8-***2606
电子邮箱:hs****@****.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惠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路****号 | 地址: | ****城区胜利西路 |
| 邮编: |
053200 |
邮编: | 053000 |
| 联系人: |
张驰 |
项目负责人: | 王志龙 |
| 电话: |
0318-***318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8-***129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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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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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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