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锅检公司2026-2027年生产项目外委第二批金属检测配合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科院锅检公司2026-2027年生产项目外委第二批金属检测配合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707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7071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天津市思维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大连信之恒检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28.275000 | 398.03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SVII12201-2026、CG、ECT、TOFD、PA、2026年11月06日;2、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00096]、使用II类射线装置、2027年10月14日;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20221340038、2028年3月21日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S7VII21017-2027、PA、ECT、CG、TOFD、2027年09月24日;2、辐射安全许可证、辽环辐证[02641]、使用Ⅱ类射线装置、2027年11月07日;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8060822B012、2030年03月19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火电机组金属检验检测服务合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2025年6月19日 2、白城发电公司2023年1、2号机组金属检验检测、吉****城发电公司、2023年3月6日 3、陕西公司神木发电#6机组A修金属监督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28日 4、2025年度一二期机组焊口无损检测及热处理、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23日 5、2026年机组检修金属监督检测项目、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5月14日 6、2025年1、2号锅炉易开裂部件金属检验、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7月30日 7、国神公司店塔电厂#1机组A修金属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2022年7月11日 8、2023年#2机组日常维护及机组检修金属检验、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3日 9、2025年金属监督部件检验、天津国能津能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4月10日 10、#4锅炉四大管道金属监督抽检电力技术服务项目、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5日 11、国神公司和丰电厂#1机组A级检修金属监督检验、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022年4月8日 12、2024年2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和四大管道安全性能检验及汽轮发电机受监部件金属检验、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1月31日 13、锅检公司2025-2026年生产项目外委华中西南等区域金属检测配合项目、国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2025年12月 14、2026年-2028年外部热力管道金属检验、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5月28日 15、一号机组金属部件检验、天津国能津能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8月18日 16、2025-2026年度日常维护及机组检修金属检验服务、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5年1月15日 |
1、白城发电公司2024年1、2号机组金属检验检测项目合同、吉****城发电公司、2024.02.25 2、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日常 维护和机组检修金属检验、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01.01 3、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2024-2026 年金属综合检验服务合同、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11.17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7071001 |
评标委员会共 2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牛心怡 电话:025****8643
邮箱:20****@****.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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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23/r0E8iqABni4p5U9X94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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