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908104158-253434
二、合同名称:木兰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0001-106005
四、项目名称:木兰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街****号
联系方式:139****7000
供应商(乙方):木兰县恒润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园艺村(****路****·5公里 处)
联系方式:180****11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公务车辆加油折扣 | 1(项) | ¥22,000.00 | ¥22,000.00 | 质量规格标准:必须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当前执行国六B(VIB)技术要求,关键指标包括*抗爆性(RON/抗爆指数)、硫含量≤10mg/kg、烯烃含量≤15%、芳烃含量≤35%等,满足环保与发动机适配。92#或95#无铅汽油。 |
合同金额: 2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10月08日
履约地点: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f351c12c8fa5afb6fc0797c3bdec1cae.pdf
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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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30/Ewfbf6ABLRKCxEZf31q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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