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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城区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3300000090004215002001

17小时前合同验收-合同浙江 - 宁波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仑城区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方式 159****8106
更多联系方式 刁老师 138****5001 魏老师 139****1393 贺家杰 187****8786 更多联系方式(16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名称:
****城***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
2412-330206-04-01-106118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厦
联系人:沃绿波
联系人:郑炼
电话:0574-****6063
电话:159****8106
标段(包)名称:
****城***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戚家山联合区域项目Ⅰ标段(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4215002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澄清通知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条款:“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1451.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863.58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条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08.2614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3条款:“***网上下载时间:***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修改为:“***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29日”。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条款:“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6 09:30:00”修改为:“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30 09:30:00 ”。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1.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49082614.0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50000000 元,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5.其他:招标控制价49082614.00元,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款:“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 元(不含税)”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1182540.28元(不含税)” 7、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款:3.暂估价:(1) 内容: ; 金额: ; 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修改为:“3.暂估价:(1) 内容:①φ4200*8400mm一体化泵站,配泵潜水泵(2用2备),Q:416m3/h,H=12m N=22KW②φ3000*8650mm调节池,DN600分体式IP68,粉碎格栅 Q≥1260m³/h,铸铁圆闸门 DN800 N=1.5kW③电磁流量计 DN600,A II型柔性防水套管 DN600,法兰短管 D630x10,伸缩器 VSSJA-2 DN600; 金额: 1435279.20元(含税) ; 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2.924% ;”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三、陈述和答辩现场签到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提前15分钟到场,到场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向公证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陈述答辩顺序表》上签到,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陈述答辩场所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记0分。”修改为:“三、陈述和答辩现场签到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提前15分钟到场,到场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向公证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陈述答辩顺序表》上签到,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陈述答辩场所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记0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七条商务标评审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 1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9条新增:“污水保通实施前,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优化,优化后的方案经各参建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优化后污水保通费用须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结算时,按实结算,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10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投标时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11、合同附件2中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保修期限为2年”修改为:“保修期限为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 1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补充“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具体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 13、补充上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1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若有疑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澄清通知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条款:“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1451.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863.58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条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08.2614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3条款:“***网上下载时间:***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修改为:“***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29日”。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条款:“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6 09:30:00”修改为:“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30 09:30:00 ”。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1.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49082614.0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50000000 元,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5.其他:招标控制价49082614.00元,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款:“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 元(不含税)”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1182540.28元(不含税)” 7、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款:3.暂估价:(1) 内容: ; 金额: ; 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修改为:“3.暂估价:(1) 内容:①φ4200*8400mm一体化泵站,配泵潜水泵(2用2备),Q:416m3/h,H=12m N=22KW②φ3000*8650mm调节池,DN600分体式IP68,粉碎格栅 Q≥1260m³/h,铸铁圆闸门 DN800 N=1.5kW③电磁流量计 DN600,A II型柔性防水套管 DN600,法兰短管 D630x10,伸缩器 VSSJA-2 DN600; 金额: 1435279.20元(含税) ; 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2.924% ;”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三、陈述和答辩现场签到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提前15分钟到场,到场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向公证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陈述答辩顺序表》上签到,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陈述答辩场所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记0分。”修改为:“三、陈述和答辩现场签到时间: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提前15分钟到场,到场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向公证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陈述答辩顺序表》上签到,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陈述答辩场所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记0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七条商务标评审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 1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9条新增:“污水保通实施前,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优化,优化后的方案经各参建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优化后污水保通费用须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结算时,按实结算,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10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投标时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11、合同附件2中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保修期限为2年”修改为:“保修期限为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 1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补充“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具体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 13、补充上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行政监督机构:
****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4638
信息来源:
***平台(点击跳转)
***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13 1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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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33/V6hXNKEBMqitpwL5CIB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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