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巷修机购置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巷修机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N2026-XJ-7778)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部分内容存疑。现澄清如下:
一、存疑事项
(一)“三、基本要求”第2条:“防爆柴油机排放气体时,排放孔应朝向设备后下方。”
(二)“三、基本要求”第17条:“柴油机尾气排放符合国I排放标准。”
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三、基本要求”第2条、第17条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三、基本要求”增加如下条款:巷修机动力单元采用外挂电缆供电方式,整机为电动型巷修机。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其余条款均维持原内容不变,继续有效,各投标人须按对应条款进行投标响应。
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次澄清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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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38/JxrDJKEBLRKCxEZfMi_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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