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酒泉市分公司2026****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HX-GSTT-202602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6年09月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标段1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2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标段1: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1,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酒泉市凯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2,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标段2:甘肃中恒核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1,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2,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1: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730203416H)
(2)投标报价:7206000.00元(不含税),763836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6%;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酒泉市凯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571632888G)
(2)投标报价:7205800.00元(不含税),7638148.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6%;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标段2: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甘肃中恒核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MABLRD228Y)
(2)投标报价:2796500.00元(不含税),3160045.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730203416H)
(2)投标报价:2797000.00元(不含税),316061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1: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酒泉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
标段2: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酒泉市凯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
(四) 其他
公示期: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7日
发布媒介:***平台(http://www.****.com)、通***平台(https://****.gov.cn)、***平台(http://www.****.com.cn)***平台(https://****.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平台“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行政监督单位: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联系人:刘洁
联系方式:132****3627
异议接收邮箱:wa****@****.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洁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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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55/6jydYaABni4p5U9XAXK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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