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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14小时前拟建项目贵州 - 黔南州 - 都匀市 关注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年处理2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变更)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30750854-***8920

传真:0854-***30750854-***8920

通讯地址:****路****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中心****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处理2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社区

贵州泷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碧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社区,为新建项目,租用惠水濛投联创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和场地,占地面积约7200m2,建设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含建筑垃圾)2条生产线(其中1条污泥处理生产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施工废弃物处理共用1条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2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处理惠水县内建筑垃圾3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7万吨、花溪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5万吨、贵州顺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洗选花溪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后的尾渣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筛分、破碎、洗选得到的废旧金属和废塑料作为副产品外售。尾渣部分用于制水泥砖,部分用于土壤改良剂原料。建筑垃圾筛分、破碎得到的废旧金属、木材进行外售,建筑石料全部用于制作水泥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通过和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洗选得到的尾渣、木屑、花生壳、菌种等混合后进行发酵得到土壤改良剂。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油漆废气。本项目装修采用环保型油漆、涂料等,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同时装修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废气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提供食宿,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如厕、洗手污水,依托惠水濛投联创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公厕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网,最终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方堆放处置。装修过程产生的废弃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施工期优先建设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土壤改良剂生产线污泥暂存、混料、发酵、制形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以及辅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等。炉渣洗选生产线炉渣堆场、投料筛选和风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水泥砖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等。

(1)污泥暂存恶臭气体

本项目污泥暂存、发酵车间均采取封闭式,产生的废气通过“全封闭厂房+微负压抽风系统+生物滤池除臭”措施处理,废气排放中硫化氢、氨气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对投料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地面干式清扫、自然沉降、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炉渣投料筛选和风选粉尘

项目投料、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对厂房采取密闭围挡,全封闭输送廊道,投料、筛选设备内部设置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炉渣堆场粉尘

本项目炉渣堆场产生的粉尘,通过对堆场采取三面隔墙一面活动门密闭措施,以及在炉渣堆场设置移动式喷雾降尘等措施,确保炉渣堆场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建筑垃圾破碎粉尘

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链板给料机、滚轴筛、风选机、破碎机产尘点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水泥砖生产线水泥筒仓粉尘

本项目设置2个水泥筒仓,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仓顶呼吸孔安装的单机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产生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6)搅拌粉尘

本项目设置1台水泥砖搅拌机,设置为密闭设备,仅预留卸料口,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喷雾装置进行洒水抑尘措施后,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7)食堂油烟

本项目运营期设置有食宿,食堂油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专用油烟通道于房顶排放。

(8)车辆运输及卸料、风蚀扬尘

本项目卸料、风蚀产生的扬尘,通过对原料设置密闭厂房内堆放(除预留车辆出入口外),以及在骨料仓横梁处设置固定式雾化喷淋头,增加物料湿度等措施。车辆运***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安装洒水喷雾设施,增加喷淋抑尘频率,保持路面湿润,定期清扫道路,保持路面干净整洁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选废水、制砖模具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池(10m3)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惠水濛投联创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化粪池(5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网最终纳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地面冲洗污水、模具清洗废水经沉淀池(2个,200m3/个)处理后回用于洗选用水。洗选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现有场地在西南角和南侧设置了2个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20m3和4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洗选,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污泥暂存池、发酵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公众参与”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禁对地下水、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制形机、回铲车等设备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设备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旧金属和塑料、未燃尽废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滤干后用于土壤改良剂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水泥制砖。废旧金属和塑料全部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未燃尽废物全部返回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不外排。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原辅料运输不按规范、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泄漏以及火灾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变更)

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

贵州长久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绿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惠水经济开发区北部产业片区(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地理坐标:东经106度41分6.354秒,北纬26度16分16.762秒,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表(污染影响类)》,于2024年2月7日获得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2024〕51号),新建2台3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及配套辅机、原料库,***网13km,项目已于2025年建设完成,2025年10月17日获排污许可证(编号:91522731MACB0A8B7P001V)。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营,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实际建设内容(3台18t/h锅炉)与原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4〕51号,2台3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存在重大变动(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变动情况如下:

(1)锅炉规模调整:将原批复的2台3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变更为3台18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总装机容量由72t/h调整为54t/h。

(2)排气筒数量增加:由原批复的2根排气筒变更为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每台锅炉独立配置一套“多管除尘+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处理设施及对应排气筒。

(3)年供汽量调整:根据变更后锅炉总容量54t/h及全年满负荷运行8760小时计算,项目最大年供汽能力为47.3万t。该数值基于实际供热能力核算,与原批复的63万t相比减少25%,与锅炉容量变化比例一致。

(4)其他内容不变:项目燃料类型(生物质)、***网(13km)、环保设施类型(多管除尘+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废水处理方式、固废处置方式等均与原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化。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启动建设,并于2025年建设完成,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项目施工期已全面结束,不涉及后期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建设活动。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场地已进行硬化处理,临时占地已恢复,无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气分别经3套(多管除尘+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处理后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经处理后粉尘、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2)生物质装卸及堆场粉尘采用封闭式堆场,经重力沉降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尿素封闭袋装储存,加强通风,尿素储区周边氨(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³/d,化粪池(有效容积3m³)预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网,最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根据《报告表》,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浓水均不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pH、COD、SS等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150 m³)预处理后,***网,最终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部,充分利用车间围墙自身的隔音效果,风机加装消声器,采取减振措施,厂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已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约20m²),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完善,地面与裙脚基础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2)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²),分区分类暂存气化炉灰渣、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和木焦油。气化炉灰渣和除尘器除尘灰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理;木焦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区按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回用于气化炉或交由下游单位综合利用炉。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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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5650/_Q7Is6ABLRKCxEZfk-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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