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等2家发电厂发电成本监审工作
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2026年9月14日,***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等2家发电厂发电成本监审的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评审机构。
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共有5家单位递交投标书。分别是:海南众和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惟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6年9月17日,我委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要求,成立采购小组并召开遴选会议,对每个供应商进行打分评议,按综合评分法排序。经评审,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等2家发电厂发电成本监审(监审期2023-2025年)工作项目拟定委托单位如下:
项目名称: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等2家发电厂发电成本监审(监审期2023-2025年);
中标单位: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职称(职务):赵娜注册会计师;
中标价格:162,000.00元;
供应商地址:****大厦。
现将上述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委将正式委托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助开展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等2家发电厂发电成本监审(监审期2023-2025年)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处
通讯地址:****道****号****楼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人及电话:邢国兰,0898-****3608
传真号:0898-****8185
电子邮箱:ha****@****.com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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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6985/r0oBzKABni4p5U9Xhs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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