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9-7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1日-9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9550、3023071(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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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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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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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榆社县粤能光伏发电(扩建)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榆社县 |
2026/8/31 |
市环函〔2026〕217号 |
市环函〔2026〕217号:关于榆社县粤能光伏发电(扩建)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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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7929/5D6ReqABni4p5U9XD9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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