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418-***5195
传真:0418-***5195
通讯地址:辽****路****号
邮编:12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阜新金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7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及数字化改造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原海州矿手选一厂 |
阜新金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阜新金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对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通过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及增加部分车间运行时间,将现有厂区年产1.5亿块标准砖产能提升至年产2.7亿块。拟在现有2条隧道窑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2条隧道窑生产线(3用1备),并对现有部分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实现数字化改造目标。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主要为施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原料制备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隧道窑焙烧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和引燃煤燃烧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NOX)。无组织废气为卸料废气、车辆运输扬尘和少量未经收集的颗粒物。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 3.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地面降尘、除尘器收尘、废布袋、脱硫除尘废渣、除铁杂质、湿砖坯边角料、废砖坯、点燃煤灰渣和不合格产品。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给料机、破碎机和圆筒筛等设备。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执行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危险废物暂存、转运与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执行。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和设置围挡等降尘防尘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等各项环保措施。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 原料制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通过采取全封闭车间、洒水降尘、苫布覆盖和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喷淋加湿用水全部进入原料,生产配料用水全部蒸发,脱硫系统用水循环使用、洒水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全部损耗,无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地面降尘、除尘器收尘、脱硫除尘废渣、湿砖坯边角料、废砖坯、点燃煤灰渣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布袋不在厂区贮存,由物资公司直接回收处理;除铁杂质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排放场所。 4.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8217/kj09a6ABni4p5U9XPrTm.html
微信在线客服